组织卖淫辩护词该怎么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08:21:37 207 人看过

组织卖淫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被告人XXX的辩护人,通过今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以及前一阶段详细审阅案卷,会见。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海涛组织他人卖淫构成组织卖淫罪,证据不足。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个问题,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

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几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关键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

者的作用。本案被告人XXX并没有实施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卖淫。理由如下:

(一)XX、XX等人的笔录可以证实:在被告人XXX来XX洗浴中心工作时,他们已经在该洗浴中心工作,XXX只是洗浴中心招聘的人员,也是打工的。平时管理小姐、给小姐发工资的是姓C的女人。而且,老板XXX负责收取营业款,被告人XXX并不直接管理小姐,也不负责收取营业款,因此,谈不上对卖淫女实施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卖淫。

(二)从时间上看:被告人XXX是2010年3月才到XX洗浴中心工作,2010年5月担任的副经理的职务,被告人XXX从事洗浴中心管理工作的时间离案发只有3个月,而该洗浴中心成立已有3年,自成立起小姐从事卖淫活动,这个模式就已经存在。所以,被告人XXX谈不上对卖淫女实施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卖淫。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起诉书上所说“2010年4月至8月8日期间,被告人ZZZ、XXX共同预谋,指使姓C的女子招募、组织XX、XX等人,在兰州市城关区XX洗浴中心会所内从事卖淫活动。”与事实不符。

二、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所谓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被告人XXX主观上没有组织卖淫者的故意,客观上实施的是对洗浴中心的管理工作,是洗浴中心招聘的打工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XX、XX等人的笔录均证实:被告人XXX担任的是副经理的职务,从事洗浴中心管理工作。从以上笔录可以看出,被告人XXX只起到了协助组织卖淫嫖娼的作用,应该按照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

三、被告人XXX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XXX是初犯,以前无前科劣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犯罪。案发前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归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XXX的行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其犯罪行为符合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属于偶犯、初犯,

社会危害性小等情况,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认罪态度诚恳,具有明确的悔罪表现,再次投放到社会中不致再危害社会,因此,请求法庭考虑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组织卖淫罪从犯辩护词是什么?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本人接受本案被告人史某某家属的委托,并受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史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一案被告人史某某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出庭前,本辩护人仔细阅读了公诉机关移送给人民法院的全部卷宗,会见了被告人史某某,又参加了今天的庭审调查,本辩护人对本案事实和情节有了较清楚的了解和认识。现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予以考虑。(一)本辩护人同意本案第一、第二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即本案整体都应该定协助组织卖淫罪。理由如下:1、本案现有证据表明:本案技师、服务员都否认单位(广州银河大酒店桑拿中心)或不清楚单位存在有卖淫嫖娼行为,卖淫嫖娼行为只有嫖客一方的指认,在证据法上是一对一的证据,根据证据法则的规定,是不能直接采信认定的。2、本案现有证据及法庭调查证实:本案卖淫技师是单位总监胡ⅹ欣、单位老板彭ⅹⅹ直接负责招募、雇佣、培训及管理的,四
    2023-03-15
    317人看过
  • 组织卖淫罪罪轻辩护词由哪些部分组成
    刑事辩护词格式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2)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列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船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
    2023-02-24
    289人看过
  • 协助组织卖淫罪从犯辩护词交给谁
    协助组织卖淫罪从犯辩护词交给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组织行为直接作用于卖淫人员的卖淫行为,卖淫行为服从于或者依赖于组织行为,因为卖淫人员进行的卖淫活动由组织者直接指挥、管理、分派;而协助组织卖淫,其协助的对象是组织者而非卖淫人员,也就是说,协助者与卖淫人员卖淫行为间无直接关系,协助者无权直接指挥、管理或分派卖淫人员进行卖淫活动,卖淫活动对协助行为也不存在服从或依赖关系。一、协助组织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从犯的区别是怎样的?协助组织卖淫与组织卖淫从犯在整个组织卖淫活动中均处于从属地位,两者在定罪上如何区分存在许多争议,区分的关键点是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组织行为”,只要其实施了组织行为则在组织卖淫罪范围内考量。此组织行为不等同于但包含共同犯罪中“组织犯”的概念,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也可能存在组
    2023-02-27
    409人看过
  • 组织他人卖淫罪的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组织他人卖淫罪的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我多次会见被告人,认真阅读了案卷材料,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个问题,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关键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本案被告人并没有实施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卖淫。因此,被告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而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退一步讲,即使被告人构成组织卖淫罪,在本案当中也是老板组织卖淫活动中帮助犯、从犯,即使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在定罪量刑上也不应高于被告人
    2023-03-17
    369人看过
  •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辩护
    协助组织卖淫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组织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虽不是组织他人卖淫,但却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一、协助卖淫罪要判多久协助组织卖淫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也就是给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犯协助卖淫罪的罪犯,一般会被判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被处罚金。协助组织别人卖淫的,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二、网上招嫖是否属于哪种犯罪行为1、网上招嫖是不是属于犯罪行为,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1)如果情节比较轻,只是进行招嫖或者介绍他人卖淫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如
    2023-03-10
    176人看过
  • 协助组织卖淫罪罪辩护
    协助组织卖淫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组织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虽不是组织他人卖淫,但却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一、罪与罪的界限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根据刑法规定,本罪只处罚组织者,对于一般参与卖淫者则不以犯罪论处,而通常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如果数个卖淫者为了赚取更多钱财,结伙卖淫,相互传递信息、互相提供方便,互为掩护,共同从事卖淫活动的,由于她们都是卖淫者,没有主从之分,也没有较为固定的组织策划者,因此对其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而应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既自己参与卖淫,又组织他人卖淫的,则构成组织卖淫罪。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
    2023-03-14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组织卖淫罪辩护词如何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0
      组织卖淫罪是重罪。 律师看到全案证据后才能找到足够多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无罪理据或者二十几个从宽情节要逐一核对、以争取好的处理结果或者刑期。全案证据上百页,现在没办法判断。 1、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这需要一定的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 2、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
    • 组织卖淫罪的辩证词怎么写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3-10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谢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涉嫌组织卖淫罪的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担任其辩护人。开庭前辩护人认真研读了起诉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结合庭审事实,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讨论时充分考虑。辩护人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谢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合议庭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
    • 北京市XX的组织卖淫罪怎么判?组织卖淫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组织卖淫罪辩护词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0
      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在组织卖淫犯罪中,构成要件的实施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被告人朱某某是否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必须的前提是有人构成组织卖淫罪,而本案中,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是贾某及朱某等人从事组织卖淫的行为,认定其是以提供住宿、包房和避孕套等形式组织他人进行卖淫的,且先不说是否只是贾某及
    • 关于组织卖淫罪的辩护词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3-05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被告人XXX的辩护人,通过今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以及前一阶段详细审阅案卷,会见。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XX组织他人卖淫构成组织卖淫罪,证据不足。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