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拆迁安置区是否要被安置人签字?
不需要每个人都签字,拆迁协议一般由户主签字。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如果户主没有签字的,就意味着该协议是不成立的。
二、房屋拆迁纠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屋拆迁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三、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1、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
2、拆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
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
农村拆迁安置区并不需要全部的安置人进行签字确认的,但是房屋的户主是必须要签字进行确认的。户主作为签署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之一,如果户主不签字的,这份协议或者是合同将视为是无效的。如果双方针对房屋拆迁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进一步的协商或者是起诉处理。
-
公职人员可否参加农村拆迁安置
353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小区是小产权房吗
245人看过
-
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
50人看过
-
拆迁安置如何认定被安置人口
399人看过
-
从“拆迁安置”到“安置拆迁”
311人看过
-
被拆迁者与被安置者是否有区别?
181人看过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
农村村委会能否作为拆迁安置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铁路等是可以强拆的,一般都属于地方性的法规,农村房屋同样受法律保护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我国还没有具体的法律。如商业开发需双方达成一致,是不能强拆的、法规来规范、政策。凡拆迁属于公益事业,如修公路
-
农村房屋拆迁,能否要求就近安置?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10农村房屋拆迁,是可以要求就近安置的,但具体的安置地点和安置方式应当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统一规划,当事人必须按照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来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
2022年公职人员是否享受农村拆迁安置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91、国家公职人员符合条件同样享受征地补偿。 2、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
-
拆迁安置人员与被安置人是否可以一同享受拆迁待遇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9可以一同享受拆迁待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出生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户籍登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二)因婚姻或收养已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实际生产生活,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但常住户口非自身原因未迁入的; (三)婚姻关系发生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之间,持农业户口的; (四)因国防建设或者其他政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