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不可诉情形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03:44:26 461 人看过

一、行政裁决不可诉情形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最终裁决应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二是省级人民政府据此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

二、行政裁决的分类是怎样的

1、损害赔偿裁决。这是指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赔偿争议所作的裁决。

2、权属纠纷裁决。这是指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某一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所作出的裁决。

3、侵权纠纷裁决。这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一方当事人认为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另一方侵犯时,依法请求行政机关制止侵害,并责令侵权方对其侵害行为已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三、行政裁决需要符合什么原则

1、合法原则

行政裁决自受理到做出裁决的整个过程都应依法进行,不仅要符合实体法,也要符合程序法。

2、公平原则

行政机关运用行政裁决权,必须公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决权,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在程序上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平等的机会,以确保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实现裁决的公平。

3、回避原则

行政主体在行政裁决中要真正做到超脱于双方当事人,处于中立地位,就必须实行回避原则。4、调解原则

进行行政裁决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如果双方自愿要求调解,那么行政主体就应进行调解,并依法进行。

5、职能分离原则

即负责调查的公务员不能参与行政裁决,负责裁决的公务员原则上应当由没有参与调查的公务员担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哪些?
    一、什么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哪些?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有:1、侵权纠纷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涉及行政管理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害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制止和决定赔偿,行政机关就此争议作出裁决。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可依法做出强制性赔偿裁决。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5-02
    154人看过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燃气经营许可申请的情形是什么?
    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主要体现在申请人在向行政部门申请某项事件时,表现出来的态度使得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觉得对其是消极不尊重的,那么有着很大的可能性会被行政部门拒绝的。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在该当事人作出一些负面记录。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材料以及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审查后,认为其具备到法定的全部行政许可条件或者不属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的条件优先者,因而对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作出消极的判断而依法作出的对行政许可申请予以拒绝的书面决定。如申请人申请驾照,行政机关认为其未通过规定的测试,因而对其申请予以拒绝,作出不予颁发驾驶执照的书面决定。实践中行政
    2023-06-25
    51人看过
  •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是什么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法定情形为:当事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当事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当事人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当事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一、哪些病可以免除行政拘留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严重疾病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另外: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岁以上的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也可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二、卖淫嫖娼合法吗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
    2023-02-16
    117人看过
  • 行政制裁的情形有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只涉及违反行政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责任问题,不涉及诸如刑事或民事责任问题。如果一个行为同时引起上述两种法律关系,则应分别给予行政制裁或司法制裁,两者不能互相代替。(二)不涉及公民的政治权利。(三)行政制裁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作出。(四)行政制裁适用行政程序。
    2024-04-11
    26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须改变原审判决的情形是什么?
    履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认定被告负有法定职责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责令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变更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变更当事人间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判决。1、行政处罚明显不当;2、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
    2023-06-17
    56人看过
  • 驳回起诉的行政诉讼情形是什么
    一、驳回起诉的行政诉讼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二、行政案件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
    2023-04-16
    120人看过
  • 对违法情形可以进行什么形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违法情形可以进行什么形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情形可以进行以下形式的行政处罚决定: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治安处罚和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治安处罚和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2.适用依据不同。3.罚则不同。4.警告、罚款和拘留3种;而行政处罚除此之外,还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执照、许可证等,且是否适用拘留、罚款数额大小等也不尽相同。5
    2023-08-31
    61人看过
  • 行政许可什么情形可撤销
    在下列情形下可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超越法定职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等。行政许可什么情形可撤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六章 监 督 检
    2022-07-06
    119人看过
  • 行政执法不得滥用行政裁量权时候考虑的情形是什么?
    一、行政执法不得滥用行政裁量权时候考虑的情形是什么?行政执法不得滥用行政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应当考虑可能影响行政裁量权合理性的其他情形,具体的情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3)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二、行政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哪些?行政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除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都可以,这个是在《行政处罚法》中有具体规定的,《行政
    2024-01-11
    199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裁定,与行政判决有何不同?
    行政裁定是指诉讼期间,人民法院针对行政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判。诉讼期间,人民法院针对行政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判,称为行政裁定。行政裁定是与行政判决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裁判形式。行政裁定主要是针对行政诉讼程序上的争议事项作出的,它能保障诉讼活动正常地按顺序结束。在诉讼不同阶段对不同的程序问题,都可以制作行政裁定。可以根据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作一个或者多个裁定,并且裁定不受书面格式的限制,也可以以口头形式作出。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裁定有裁定不予受理、裁定停止执行和裁定准予或者不准撤诉主要形式。同时,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有一些程序事项也可以制作裁定。例如,中止审理、保全证据、终结诉讼等等。律师补充:行政裁定和行政判决一样都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行政审判权的体现,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但二者有许多区别。行政判决解决的是行政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行政裁定解决的是行政案件审理过程或者是案件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
    2023-05-07
    122人看过
  • 什么样的情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要看是否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存在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的影响;三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自己合法权益受影响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行政诉讼案件如何立案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行政诉讼,又俗称“民告官”,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权时,被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称为“管理相对人”。“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
    2023-04-07
    126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6、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7、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的,仲裁协议无效。8、仲裁终局性不确定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协议因违背了仲裁终局性原则而无效。一、仲裁协议失效的情形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仲裁协议无效,除此之外当仲裁事项为法律禁止仲裁的内容、订立仲裁协
    2023-03-24
    120人看过
  • 什么是拆迁行政裁决?
    法律综合知识
    所谓行政程序是指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基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被拆迁人均可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裁决。对不服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或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在裁决规定的期限不搬离的,拆迁人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拆迁。
    2022-04-24
    499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存在问题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仲裁裁决执行存在问题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什么?1.对国内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2.对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被申请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
    2024-02-02
    1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裁决可申请哪些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5
      《规程》第二条:“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规程》指出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可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 行政裁决解决民事纠纷应由什么情形可能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14
      行政裁决解决民事纠纷的范围应该由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行政裁决权来源于法律的明确授权。所以如果非经法律明确授权,那么任何的行政机关不享有行政裁决权。关于行政裁决解决民事纠纷的范围应由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行政裁定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缺席判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4
      在下列情况下,行政案件可以作出缺席判决: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裁定原告不得撤诉,原告拒不出庭的;案件审理结果可能涉及第三人利益,或者需要承担义务。经过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
    • 行政复议决定情形裁决是哪些,有哪些情况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 什么情形是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3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3、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4、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