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5:43:07 189 人看过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酬金的协议。

一、纪检委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

有下列权利:

1.索取报酬利。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当行纪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时,委托人有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的义务。

2.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

3.处分权。因委托行纪物的原因可能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害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行纪物。

4.提存和留置权。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是同一人吗

委托人和受托人不可以是同一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的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往往需要签订委托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通俗来说,“委托人”不可能委托自己来为自己办理事务,因此,委托人和受托人不可以是同一人。

三、行纪人的主要权利是什么

行纪人的主要权利:请求报酬权;介入权;提存权;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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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5日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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