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今年以来,宜宾县工商局以红盾春雷行动2015为契机,着力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取得初步成效。
抓宣传,动员共同参与
该局深入社区、农村、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接受咨询答疑等形式,向社会大众曝光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提高其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宣传工商部门依法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职能职责,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整治中。
抓指导,提升自律意识
借助市场巡查、市场主体年报宣传、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契机,工作人员深入浅出向广大经营户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内容,尤其是让其深刻认识到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其明白自身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其主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避免为贪图一时之利而以身试法。
抓分析,明确重点方向
加强对往年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整治经验、群众关注的不正当竞争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及发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动向等方面情况的总结、分析,明确以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农业生产资料、公用企业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提高打击的精确性、有效性。
抓执法,形成有效威慑
对检查中发现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表示,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及实施指定交易、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形成对违法商家的有效威慑。
抓回查,巩固取得成效
按照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突击抽查、专门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检查、已警示、已处罚的市场主体进行回头看,查看经营户是否按要求整改到位,有效避免一罚了事、只教不改等现象发生,确保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整治真正取得成效。
截至目前,宜宾县工商局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11件。
-
某抽奖涉不正当竞争工商称已立案调查
221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去哪里立案
121人看过
-
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近六千宗
354人看过
-
广东省工商去年至今查处不正当竞争案5964宗
406人看过
-
荣昌局查处一起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251人看过
-
国内首例医院不正当竞争案立案
252人看过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
工商部门查处的不正当竞争案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7(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反不正当竞争法》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也规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章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种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该法的原则规定,即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或公
-
xxx查处不正当竞争案是如何样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4按照程序法制原则,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超越、颠倒任何一个诉讼阶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安司法机关准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刑事案件,保证刑事诉讼任务和目的的实现。但是,由于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不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五个诉讼阶段,例如,自诉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阶段,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还有些案件,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即告终结,就不需要经过审
-
天津不正当竞争在哪立案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1反垄断法律关系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针对同一法律主体提出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同时向有管辖权法院提出反垄断诉讼是没有法律障碍的,是可以的。但是同时立案,如果涉及同一法院,因为管辖权问题,可能不可以同时立案,不过根据具体案件可以同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民事纠纷案件立案时的案由并非垄断纠纷,被
-
不正当竞争向工商局举报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9对于你提到的不正当竞争向工商局举报吗问题,我做一下回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辖区内的
-
反不正当竞争具体如何立案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8反不正当竞争的立案方式为:当事人应当收集相关资料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应满足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