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省近期将对省级和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评价,并开展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目的和任务
(一)规划实施评价。省级和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对于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在一些地方,不依规划办事,违反规划批地用地的现象仍然存在,擅自或变相修改规划的问题时有发生,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受到影响;规划在执行中也存在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开展规划实施评价是为了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效果,促进地方政府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同时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规划工作的对策建议,作为修编规划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规划实施评价是修编规划的前提。根据有关规定,必须先对省级和西宁市级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同意后,才能开展规划修编工作。规划实施评价的主要任务包括:
(1)规划的执行情况,包括规划目标以及主要用地指标、用地布局调整的实现程度,违反规划和调整、修改规划的情况(包括案例数、面积、发生频率、原因等),规划项目和实施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2)规划实施的效益,包括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等应尽可能量化。
(3)规划的社会影响,包括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和接受程度等。通过评价,提出改进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对策建议,对是否修编规划提出明确意见并阐明其理由。
(二)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国家已启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修编前期调研工作。为了充分反映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各项用地指标,要求同步开展省级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工作。
规划修编前期调研的基本任务,是在规划实施评价和对各类用地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要与土地供给能力,就合理确定土地利用战略以及完善自上而下的规划指标控制、分区用途管制和实施政策机制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省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耕地保护目标与对策、城镇化发展趋势及农村居民点用地问题、基础设施发展趋势和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问题及对策、土地利用与区域协调发展(土地利用分区研究)、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参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研究等方面的专题调研。
二、做好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切实做好与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等工作的衔接。当前应结合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及开发区清理、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省级和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并针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规划编制的对策措施。
(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土地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按照国务院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要求,规划修编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五个统筹”的要求,集约利用土地,调整用地结构,盘活存量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科学、合理地确定用地指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三)正确把握调研评价工作的范围、重点和深度。省级和西宁市规划要根据全国规划纲要和我省实际,分解落实国家下达的控制性指标,在与相关规划协调的基础上提出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国土整治等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确定合理的城市用地规模,协调安排区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四)搞好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近期规划(基期—2010年)的主要用地指标应与现行规划相衔接,要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衔接。要适应加快发展我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要求,着重对建设用地的结构、布局进行调整和整合,制止盲目扩张城镇用地。远期规划(2011—2020年)的各项用地指标,要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从严确定,切实体现严格保护耕地、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五)加强调查、分析和评价工作。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采用的基础数据和图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涉及变更土地利用现状面积和图件的,必须按规定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查验收。各项分析预测要依据有关法规、规范进行,严格标准,科学测算,保证指标确定合理可行、指标分解和利用分区切合实际。结合规划修编试点工作,加强对典型地区的调查分析。要扩大调研评价的开放性,完善专家咨询审议和公众参与制度,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切实加强信息反馈和论证协调,提高调研成果的质量。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
鉴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调研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为加强部门沟通和协商,及时了解各有关部门对土地利用的要求,搞好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规划评价和修编调研的领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做好各自的相关工作。
省级规划实施评价工作将于2004年9月底以前完成,并向国土资源部提交报告。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工作将于2005年6月底前完成,主要指标测算工作将于2004年10月底以前完成,并向国土资源部提交报告,规划修编经费由省财政厅给予适当补助。
四、切实搞好西宁市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调研工作
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要结合新的行政区划调整、园区、新城区建设,调整用地结构,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充分发挥西宁市作为省会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要与新版的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为西宁市的未来发展留足空间,满足省会城市的发展需要。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规划修编工作,要组建工作班子,解决工作经费,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市级规划实施评价工作要于2004年9月15日前完成,并向国土资源部提交报告。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工作要在2005年2月前完成,但主要指标测算工作要在2004年9月底前完成,并向国土资源部提交报告。规划修编工作要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
附件:青海省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六日
附件:
青海省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苏森副省长
副组长:马顺清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刘德然省政府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成员:王胜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宋景涛省经济委员会助理巡视员
张银生省教育厅副厅长
官却乎才郎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应祥省财政厅副厅长
丁万良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志勇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群省建设厅副厅长
杨伯让省交通厅副厅长
宋玉龙省水利厅副厅长
陈世庆省农牧厅副厅长
王炼省卫生厅副厅长
吴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赵浩民省环保局副局长
智华省统计局副局长
郑杰省林业局副局长
刘金星省体育局副局长
韩国荣省旅游局副局长
张国胜省气象局副局长
吴连进省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由李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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