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方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9:40:18 366 人看过

依《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一条及有关法规规定,供用电合同中供电方的违约责任有:

1、未按合同的约定向用户供电的,应向用户偿付违约金;

2、供电方无正当理由限电而给用电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供电电压超过规定的变动幅度或供电频率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供电方应按用电方所用电力电价的20%予以赔偿;

4、因供电方运作、操作事故造成停电的,应按用户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电费的5倍给予赔偿;

5、供电方应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收取电费,不得自行提价;

6、供电方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低压线路,给用电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的责任。依本法总则及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以下原因造成的断电,供电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难;

2、由于第三方的责任;

3、由于用电方自己发生事故而断电。

一、违约金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六百五十四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第八百七十三条被许可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二、哪些行为属于窃电行为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电力局联合颁发的“苏高法发[1998]25号“文件的规定,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形态
    一、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二、违约责任的违约形态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为不能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还可分为全部不能履行和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若属嗣后不能履行的,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
    2023-03-01
    439人看过
  • 供货方在设备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可能有哪些
    一、什么是供货合同供应合同是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一种。也叫订货合同。是指物资部门与工业部门以及各工业部门之间,为落实国家的物资分配计划或商品分配计划而签订的合同。二、供货方在设备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1)未能依照合同约定交付设备这类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供货和不能如期供货两种情况,由于这两类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同,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也不完全一样。如果因供货方原因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交货,应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乘以不能交货的部分货款计算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偿付采购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可以修改违约金,使实际受到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补偿。供货方不能如期交货的行为又可以进一步区分为逾期交货和提前交货两种情况。只要发生供货方逾期交货的情况,即不论合同内规定由它将设备送到指定地点交接,还是采购方去自提,均要按照合同约定依据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计算违约金。发生逾期交货事件后,供货方还应在发货前与采购方就
    2023-03-30
    471人看过
  • 买二手房国土证卖方不提供违约责任有哪些
    没有国土证并不代表对方就违约了,如果对方承诺有国土证但是购房的时候却没有提供,可以那么就是无效交易。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领表:《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填表。一、二手房买卖需要什么证件呢?二手房过户,买方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凭证、如果结婚还需要结婚证,卖方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房产证。特别需要注意查看二手房的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房屋的性质、土地的性质、有无被抵押等情况。有一些房屋是禁止上市交易的,如果购买了此类房屋,购房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被限制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证的房屋、违章建筑的房屋。如果房屋有被设置抵押,则该房屋买卖需要得到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二、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的方法是怎样的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如下:1、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
    2023-06-26
    238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能否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合同终止后能否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终止后是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的,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二、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
    2023-04-18
    385人看过
  • 违约责任承诺书范本怎么写,违约责任方式有哪些
    一、违约责任承诺书范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如我方中标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营业办公大楼工程,为保证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营业办公大楼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我方做如下承诺:(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的内容为施工图内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1、土建工程为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它土建工程为两年,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两年;3、供热及供冷为两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年;5、其他约定:(关于保修责任期的延长)按《建设工程管理条例》条款执行。(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我方将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若我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
    2023-05-05
    263人看过
  • 违约方有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方责任约定的方式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后需要支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一方违约后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法律其他规定。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一)在合同债务人违约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二)因违约而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三)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
    2023-07-30
    8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如何界定供电方的违约责任及免责规定是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供电方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在什么情况下供电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79条及有关法规规定,供用电合同中供电方的违约责任有: 1、未按合同的约定向用户供电的,应向用户偿付违约金; 2、供电方无正当理由限电而给用电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供电电压超过规定的变动幅度或供电频率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供电方应按用电方所用电力电价的20%予以赔偿; 4、因供电方运作、操作事故造成停电的,应按
    • 供方的可以不写供方的违约责任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首先要确定合同写定金订金定金律比较严格界定我定金《担保》债种担保式《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其基本律性质违约定金并具担保合同履行性质定金合同具体作用种其种合同履行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违约权收;接受违约应双倍返总说要合同写明定金需违约情况供肯定退定
    • 违约方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2
      违约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3、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
    • 在什么情况下供电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在什么情况下供电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79条及有关法规规定,供用电合同中供电方的违约责任有: 1、未按合同的约定向用户供电的,应向用户偿付违约金; 2、供电方无正当理由限电而给用电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供电电压超过规定的变动幅度或供电频率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供电方应按用电方所用电力电价的20%予以赔偿; 4、因供电方运作、操作事故造成停电的,应按用户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
    •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有哪些,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介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8
      违约责任的形式一般包括: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3.违约金责任: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4.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