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案件报案后可以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3:30:38 351 人看过

非法拘禁报案后不可以撤案。因为非法拘禁属于公诉案件,是否撤销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如果具有下列情形,公安机关可以撤案: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立案后双方协商可以撤案吗

如果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会依职权走程序,当事人调节是不会影响到的。如果是自诉案件,那就可以撤销的。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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