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由哪一方来签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22:16:13 143 人看过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需要同住人签字。

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公房承租人死亡的,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确定新的房屋承租人,拆迁人与之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私房产权人死亡的,由房屋继承人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一、拆迁人将安置房屋另行出卖被拆迁人要赔偿吗

1.被拆迁人可以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可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2.被拆迁人可以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因此,在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后,被拆迁人可根据上述规定要求拆迁人赔偿损失。

二、房子拆迁房东要给租客一些补偿吗

房子拆迁房东要给租客补偿,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探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与执行
    1、协议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2、强制公证原则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租房退房的相关问题(一)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一般来说,当事人都应当按
    2023-07-07
    263人看过
  •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上述所称的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管部门
    2023-02-21
    90人看过
  • 省军区“拆迁安置补偿框架协议”签订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省军区后勤部位于虎踞关附1号部分房地产拆迁工作经过长达四年的反复磋商,艰苦谈判,终于取得重大突破,于2009年5月18日下午隆重举行了拆迁安置补偿框架协议签字仪式。江苏省政府罗志军省长和江苏省军区李笃信政委等领导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省政府张大强副秘书长与省军区后勤部常高潮部长分别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江苏省人民医院扩建涉及省军区虎踞关附1号军用房地产处置的框架协议》,这标志着省军区相关房屋的拆迁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各方正在刻不容缓地部署有关分项协议拟定工作,同时紧锣密鼓地落实实施单位进场事宜,力争尽快全面完成省军区范围内的动迁工作,确保医院扩建工程早日顺利动工。(李海燕)新闻链接:在此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医院以西扩工程建设为契机,科学规划医院发展模式。全院上下共同谋划医院未来发展前景,专门成立了西扩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调
    2023-06-08
    179人看过
  • 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有哪些?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怎样的
    一、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有哪些?(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2、商品房交易均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3、重置价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二)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
    2023-02-13
    152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家属代签的,是不是有效的
    一、亲属代签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协议应该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如果被征收人的亲属代签的,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有书面或口头委托的除外。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023-03-01
    144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应该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然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
    2023-06-15
    380人看过
  • 签定补偿安置协议是否意味着强制拆迁?
    就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来说,拆除房屋的目的也是为了将土地收回。如果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后拒绝交出土地,拆迁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时是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来执行的。即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被拆迁人拒不交出土地则需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见,对于被拆迁人拒绝交出土地的情况,行政机关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权,而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补偿安置协议如何签?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从某些特征上来说等于一份合同。合同签署后就会发生效力,对双方的行为产生约束力。所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一定要仔细阅读全篇。主要看协议对方是否真正具备签约的主体资格。一般情况下,实施主体是市、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征地过程中,行政机关为方便开展工作,可能专门成立了拆迁办公室、拆迁指挥部等机构。但是,在补偿
    2023-07-20
    35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集体所有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1、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5)拆迁补助金、临时安置补助金或停产停业损失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决议;(7)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2)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编号:拆迁(200)()字第号拆迁人(简称甲方)被拆迁人所在城区镇(街)村组。身份证号(),甲方,已获得市政局拆迁许可证(第200号),建设项目已在市区(街道)村内进行。乙方所有房屋均属于拆迁范围。根据《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房屋位于城镇(街道)村组,性质为住宅(),结构为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未过期临时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户籍常住人口中,独生子女可增加1人的安置人口。乙方同意甲方拆除旧房屋。2。乙方的合
    2023-05-02
    404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主体不签合理吗
    1、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某些政府为主导的建设项目中,拆迁方为了推动拆迁进度和便于对拆迁事务进行管理,常设立一个临时机构即拆迁指挥部,在这里工作的人员均是专门针对这个建设项目从相关机构抽调来的,拆迁工作完成了便撤回到本单位。拆迁指挥部无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能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因此与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就为以后回迁安置带来潜在的风险。被拆迁人要认清究竟谁是拆迁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核对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为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或建设单位。如果两者不一致,就不能与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2、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而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有些商业开发项目中直接与被拆迁人接触的不是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但其以拆迁人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是受真正的拆迁人授权委托和被拆迁签订拆迁协议,被拆
    2023-08-04
    199人看过
  • 未签安置补偿协议可以直接拆迁吗
    征收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补偿条件不合理,被征收人与征收方暂时没有签署《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征收方是否有权利直接强行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呢?答案是否定的。国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被征收人的原生活水平不会下降,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包括下列条款: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基本信息。2.被拆迁房屋的基本信息。3.被拆迁房屋的现状
    2023-08-07
    184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一案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姜堰市菱丰运输有限公司(简称菱丰公司),住所地:姜堰市通扬东路70号。代理人:王春树,江苏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913958689。被上诉人:姜堰市曹安市场有限公司(简称曹安市场),住所地:姜堰市姜堰大道东转盘,法定代表人:康祖建,职务:董事长。被上诉人:姜堰市姜堰镇人民政府(简称镇政府),住所地:姜堰市长江西路16号,法定代表人:戴兆平,职务:镇长。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泰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并确认2003年10月29日签订的《姜堰市曹安市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无效,由菱丰公司补偿镇政府1001406.8元。2、由二位被上诉人共同承担本案的一审、二审等一切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一、上诉人与二位被上诉人于2003年10月29日签订的补偿协议至今没有履行,被拆迁的所有房屋和土地从未交付给拆迁人,上诉人一
    2023-04-22
    474人看过
  • 拆迁办妥善处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2023-04-23
    100人看过
  • 意图:介绍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方法和过程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上述所称的执行政府规定
    2023-07-05
    223人看过
  • 他人代签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没有效
    关于他人代签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效力问题,要分情况看待。(一)委托他人代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束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的直接人是房屋所有权人(即被拆迁人),正常情况下,在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签字的人应为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如果出现产权人无法亲自签字的情形,其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他人代签。这种明确委托他人代签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有效的。(二)他人私自代签有些时候拆迁方为了追求拆迁速度,就直接拿着补偿协议让被拆迁人的亲属代签,会出现父宅拆迁而子女代签或者子女房屋而父母代签的情形。在实践中,也会出现夫妻已离婚,另一方私自代签的情况。以上这些私自代签的行为,代签人并无代理权。由此可见,他人私自代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未经被拆迁人追认的,协议无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2023-02-28
    204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通常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拆迁人以货币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被拆迁人不愿意或不适合在原地重建的情况... 更多>

    #拆迁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范本拆迁安置协议中的补偿款来源不足应由谁来签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需要同住人签字。但是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
    • 拆迁安置补偿由哪些来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6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
    • 签了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协议怎样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9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
    • 拆迁人应当如何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安置协议和拆迁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
    • 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补偿协议可否一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1、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协议应当写明拆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工商信息;拆迁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