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0:00:52 398 人看过

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第一,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不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也是违反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基本原则的行为。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投资者对信息了解、掌握和运用的程度,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虽然在程序上与正常的交易程序相同,也是到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未公开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直接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诚信原则,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第二,客观要件。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第三,主体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二是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这里有关监管部门包括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行业协会包括证券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等。第四,主观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主观方面应当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未公开信息,而积极利用此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交易。过失不构成该罪,如犯罪主体不慎将未公开信息泄露,导致信息获取者进行证券交易,则不能按暗示他人进行证券交易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私募基金托管的法律规定

1、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2、第二十二条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应当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管理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者利益冲突的不同私募基金的,应当建立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机制。第二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四)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五)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六)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八)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第二十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信息披露规则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构成特征及法律依据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特征有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主体为证券行业的工作人员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主观上为故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会判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对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
    2023-07-19
    173人看过
  • 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判决流程
    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量刑标准如下: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得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确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
    2023-07-07
    481人看过
  • 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惩罚措施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量刑标准为:1、从事证券、期货交易行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布之前,向他人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多次或者涉及数额较大的,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客体都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进行交易活动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
    2023-07-01
    361人看过
  • 达到什么标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才能立案?
    以下标准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才立案:(一)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二)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等。一、内幕交易的主要特点是什么1、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2、主要危害。内幕交易行为人为达到获利或避损的目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内幕交易丑闻会打击投资者的信心,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在内幕交易猖獗时,证券价格和指数的形成过程将没有时效性和客观性,使得证券价格和指数成为少数人利用内幕信息炒作的结果,而不是投资大众对公司
    2023-03-05
    366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要求包括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主体为一般主体,客观方面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侵犯客体为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及公民身份管理秩序。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要求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在主观方面需要表现为直接故意;其次,该罪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第三,在客观方面,行为人需要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最后,该罪行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以及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要求?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一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罪名,其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以下几种情形:1. 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淫秽色情信息,或者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色情物品;2. 利用信息网络传播赌博、赌博网站链接、赌博软件、非法集资、非法金融、非法保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3. 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诈骗、传授诈骗方法、发布诈
    2023-08-20
    391人看过
  • 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类型及其法律规定
    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第一,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不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也是违反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基本原则的行为。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投资者对信息了解、掌握和运用的程度,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虽然在程序上与正常的交易程序相同,也是到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未公开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直接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诚信原则,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第二,客观要件。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第三,主体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
    2023-07-14
    203人看过
  • 我国刑法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案规定
    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案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六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构成要件客体要件犯罪客体。该罪与内幕交易罪相似,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
    2023-04-06
    62人看过
  • 涉嫌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要判多久
    对于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行为人,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其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内幕交易罪最新处罚标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编造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要被怎么处罚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处罚为:行为人犯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害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扰乱证券市场,同时还会侵害守法投资者的经济利益。本罪为结果犯,造成严重后果才构
    2023-04-06
    408人看过
  • 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应对措施与建议是什么?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指的是金融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获取未公开的信息,并从事有关的交易活动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最低一倍、最高五倍的罚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要怎么惩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1、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金;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标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
    2023-07-01
    289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是指什么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要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为特殊主体,即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2.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其目的是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要件:根据目前理论界的通说,本罪的行为人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者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去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使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受到损害,从而侵犯了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正当性。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观方面: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为主体时表现为: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二是离职的国
    2023-03-15
    421人看过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追诉标准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相关知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的追诉标准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
    2023-04-25
    447人看过
  • 什么是内幕交易罪,内幕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主观认定本罪只能在主观方面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知道自己或他人的内幕交易会侵犯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但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的心理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过失者主观上没有恶意,不以非法牟利或者非法避免损失为目的,客观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行为只能是因为疏忽而没有履行应有的注意义务,而是误以为信息已经公开。但这种过失行为也应受到行政处罚。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认定行为人没有故意:1。被告知内幕信息的人没有理由知道,或者根本不可能知道告诉自己消息的人违反了自己的信用义务。2、行为人的贸易活动可以合理推断这些信息不在内幕信息中。(二)客观要求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涉及证券发行、期货交易、证券等对期货交易、证券价格有重大决定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知道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建
    2023-08-18
    246人看过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
    2023-03-12
    340人看过
  • 证监会严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2014年12月26日,在证监会的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某某宣布证监会公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反馈意见,正式启动运行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通报了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执法工作情况,发布了《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此外,张某某还通报了证监会近期针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执法工作情况。他说,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破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是《证券法》、《基金法》和《刑法》明确禁止、规制的违法犯罪行为,是证监会及相关执法部门历年来严厉打
    2023-06-06
    37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法律依据是什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0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员工和相关监督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获得的内幕信息以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如果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立案追诉:(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情况下(2)期货交易占有保证金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情况下(30万元以上)以上的情况
    • 哪些人可以成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
      1、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 2、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这里“有关监管部门”包括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
    • 内幕交易、利用影响公司、企业利益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证券、期货市场的运用在客观上要求公正而高效的管理秩序。只有如此,证券、期货市场才能健康地发展。作为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的内容之一的证券、期货信息保密制度是根据这样一项原则建立的,在证券、期货市场中,所有的投资者对于重要情报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在重要情报公之于众之前,掌握这种内幕信息的人员(内幕人员)不得利用它为自己和其
    • 侵犯公民信息罪犯罪的构成要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01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在涉及证券发行,期货交易、证券、或者其他对期货交易、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决定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所知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建议其他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4种行为:1.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2.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得他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