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污染中夜间是如何定义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01 00:46:11 474 人看过

一、环境噪声污染中夜间是如何定义的

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噪音扰民可以到哪投诉

1.可以向小区所在的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投诉,要求对方加强对小区的管理,防止再次出现活动扰民的情况;

2.向110进行投诉,警方接到报警后会对双方进行协调,同时还会要求文化站采取相关措施控制噪音;

3.直接向环保部门投诉,并通过民事侵权诉讼解决这一问题。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建立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噪音纠纷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起诉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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