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按规定验收工程质量。完成工程设计及合同约定内容。2。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本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现场试验报告。已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7。监理单位应当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评报告。
9。建设单位已取得工程规划、消防、环保验收批准文件。
10。取得电梯许可证和燃气工程验收证书。11。安监站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
1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监站签字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13。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取得城建档案馆的批准文件。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和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试运行功能试验(水、电、防水、路面抽芯、桥梁动静态试验等),并通知有关单位和质监站到场。试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写出竣工报告,与施工资料一起提交监理人审查。
3。资料审核通过后,监理单位将提出意见,并移交施工单位。
4。建设单位应当对资料进行整理,并将与工程有关的建设申请资料一并报送城建档案馆进行分类整理。城建档案分类整理完成后,应当增加资料整理符合要求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资料连同《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审核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审计。
6。工程质监站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符合要求后通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验收组的验收时间、地点和名单书面通知监理站。(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工程合同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检查工程实体的质量。(3)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及各管理环节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不符合施工验收标准的,由质监站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宣布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可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组的总体意见之一。竣工验收组各方协商不成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质监站协调。
质监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写出监理报告,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报告出具后15日内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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