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后为死体与出生后死亡对继承有什么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0:51:19 117 人看过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依反面解释,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一、胎儿的利益是怎样保护的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如果分娩出事死体,则从一开始无法继承。

二、对于未出世的胎儿谁享有赔偿请求权?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不享有赔偿请求权。但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他人侵犯了此项权利,则胎儿的母亲可以在胎儿出生后代为行使赔偿请求权。

三、民法典关于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如何规定

关于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这样规定的:1、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2、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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