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如何确认房屋产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1:52:25 167 人看过

房屋继承的形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等。其中,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已故的父亲或母亲的继承地位、顺序而继承其父亲或母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不久也相继死亡,因而未能实际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由继承人的继承人间接地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

效力的法律行为。

一、继承的种类及条件

一、法定继承;

二、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三、遗赠扶养协议;

四、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五、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问题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处理: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2、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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