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能上班工作。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不得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
失信人员有什么限制
一、失信人员有什么限制
1、失信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2、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的内容如下: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公职人员出狱后,是否还能继续从事原工作?
73人看过
-
缓刑人员工作是否可以继续
467人看过
-
缓刑人员工作是否可以继续
363人看过
-
失信人员信用卡能继续用吗
126人看过
-
工伤后是否能继续工作?
187人看过
-
孕期是否能够继续工作?
476人看过
写字楼是指用于商业或办公用途的建筑物,通常位于市中心商业区或开发区,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写字楼通常具有较高的建筑品质和标准,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设备,适合企业或机构进行办公活动。写字楼通常由开发商或政府投资建设,并根据不同的... 更多>
-
缓刑人员工作是否可以继续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1缓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工作。在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失业金领取后还能找工作吗?找到工作后是否还能继续领取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0领取失业金后马上参加工作就不能领取失业金了。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失信人员是否能开工资卡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91、可以的,年满16周岁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银行卡,但是一般不予开通网上银行。 2、警察不得插手民间借贷等经济纠纷案件,否则追究法律责任,因此欠钱不还报警,警察是不会插手的。 3、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
退休人员继续工作是否可以认定工伤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4《工伤保险条例》中同样没有提到离退休人员继续工作是否可以认定工伤的问题。《条例》只是在14条和15条规定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工伤。同样是针对《工伤保险条例》出台的地方实施细则,规定也是各不相同。如北京市实施办法》第21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规定。《厦门市实施规定》第19条规定:“工伤
-
失业人员拒绝接受工作的,是否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1《社会保险法》第51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保险条例》中也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