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1:11:23 358 人看过

二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bai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从主观股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伤害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使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若是致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则就是故意杀人了。

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可以是熟人,也可以是陌生人,只是自己看不惯就惹是生非,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来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是明确的、特定的。而寻衅滋事罪的对象是随意的,不特定的。

3、在客观行为方面。故意伤害所侵害的对象往往比较特定,一般是认识的或有矛盾的人,且在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是有预谋的伤害他人。而寻衅滋事往往对对方的人是侵害的对象比较随意,见到某人打某人。

4、从二者侵害的客体上来说,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不是他人的生命权或者其他权益,侵害的客体比较单一。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相对比较复杂,既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有可能还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但是寻衅滋事罪以侵害社会社会公共秩序为主要特征。两罪保护的法益是不同的,这也是区分两罪的重要特征。

5、从二者所要求的损害结果来看,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致使被害人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包括轻伤、重伤、死亡三种),否则一般按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而寻衅滋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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