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7:51:38 247 人看过

文件依据: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及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0〕286号)

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补贴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补贴标准:

①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

②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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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5日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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