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扶助申请表,提供规定材料。
2、社区(村)自收到申请表及全部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签署审议意见,上报街道(镇)。
3、审核。街道(镇)审核,上报市、区人口计生部门。
4、审定。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后,委托社区(村)公示7天
所需材料:
依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苏财教〔2011〕25号)
条件:
本市户籍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符合以下条件:
1.女方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三级(含三级)以上。
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出具的死亡证明
办理地点及时限:
受理单位:申领人户籍地社区(村)
办结时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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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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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7根据相关发啦,关于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如下再婚夫妻再婚前后生育、收养的子女数应合并计算。但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双方符合扶助条件,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子女的另一方,纳入扶助范围。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实际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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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申报须知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错过债权申报的,可以进行补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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