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押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6:11:23 480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

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

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

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

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

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属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死刑复核后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

8、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改变办案机关的。

一、在换押期间是不是不叫律师会见当事人

是可以叫律师会见当事人;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的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第四十七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关于产假相关法律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
    2023-06-26
    158人看过
  •  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形不应受到行政处罚:1. 年龄未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 年龄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3. 神志不清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 被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形不应受到行政处罚:1.年龄未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年龄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3.神志不清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被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神 志 不 清 或 者 不 能 辨
    2023-09-12
    293人看过
  • 关联企业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联企业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但是,国有控股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受国家控制而相互关联,本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股份占公司股份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出资额或者持股比例低于50%,但其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行为
    2023-05-07
    437人看过
  • 民法典的地役权的抵押有什么规定,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的地役权的抵押有什么规定地役权是不能单独抵押的,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益时,地役权一并转让。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三条【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百七十五条【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
    2023-04-19
    424人看过
  • 相邻关系定义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对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房地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生产有利、生活方便、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房地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和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房地产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尊重自然流向。相邻关系的法律实质是什么相邻关系是以相邻不动产为媒介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相邻权是法定相邻关系的内容要素之一,它与相邻关系因各具独特的内涵而界限清晰。相邻关系与地役权也不是同一位阶的概念,学界所述二者的区别,实际上是德国分别立法模式下法定相邻权与意定地役权之区别。对于相邻关系的本质认识,法定地役权说、所有权扩张与限制说各持一端,均有不足之处,而采取所有权权能变更说较为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023-07-07
    108人看过
  • 实现抵押权: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抵押权的实现方法有以下几种:1、拍卖;2、变卖;3、折价,在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后,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签订合同,约定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如果抵押物的价值高于债权数额的,应当将超过的价款返还于抵押人。房屋抵押权如何实现实现房屋抵押权是抵押权人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即须有房屋抵押权存在、须债务履行期届满、须债权未受清偿、须债权人对债权未受清偿没有过错。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分配;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
    2023-07-07
    479人看过
  • 国家丧假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对于职工丧假的规定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职工的直系亲属比如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可以给予职工一到三天的丧假;2、职工去外地处理丧葬事宜的,可以根据职工路程的远近再给予路程假期;3、职工进行丧假时单位仍然支付职工工资。不过,职工进行丧假的路程费单位是不进行支付的。国家对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2019年国家规定的国企职工丧假3到5天,另给予路程假。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以上规定并不完善,各
    2023-07-01
    214人看过
  • 宪法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一、宪法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领土的全境及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了一国之内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了革命胜利的成果,是实现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二、在我国,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位阶共分六级,它们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律、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1、根本法律由于最高权威的创制主体制定的
    2023-04-13
    328人看过
  • 商品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商品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法规可以阅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二、房屋买卖交易流程1、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2、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3、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4、立契;5、缴纳税费;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7、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三、房屋买卖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1、合同要正规首先,大家要签订的买卖合同需要是正规合同,大家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下载二手房买
    2023-04-12
    210人看过
  • 非法集资抵押物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一、非法集资银行抵押权是否受保护?抵押物虽然是非法集资购买的,但只要购买渠道合法,抵押人和抵押物的信息资料都是真实的,抵押人与银行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这种抵押合同就具备有效性。抵押人如果不能满足抵押合同约定的解押条件,银行就有权继续抵押,或者通过诉讼程序,将抵押物拍卖以消除附加在抵押物上的债权债务。所以,即使抵押物是用非法集资购买的,抵押人也不能以此为借口对抗银行的债权,除非债务人能够消除债务,银行就永远享有该抵押物的合法抵押权。二、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本罪罪状的表述,有人认为颠倒了行为目的与行为手段,易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混淆,因为这二罪都是以欺诈方式进行的集资犯罪,故宜表述为“以集资的方法进行诈骗“为妥。两种表述均成立,因为本罪的预备和着手须以诈骗方法开始而且这种诈骗方法的实
    2023-04-05
    85人看过
  • 离婚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
    可判决离婚的情况如下:1、重婚或配偶与别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5、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况。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可以判决离婚大多数初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司法实践中,原告一方初次提出离婚,多数情形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除非具备法定离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不会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形如下:(一)夫妻感情未破裂。(二)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
    2023-07-11
    133人看过
  • 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一、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了怎么办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正2001)14号)第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
    2023-04-11
    23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
    2023-02-07
    238人看过
  • 代客理财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代客理财相关的法律规定2015年3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发布了《账户管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拟允许合格的券商和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依法从事投资顾问开展账户管理业务。《业务规则》中对账户管理业务的界定,是指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符合规则条件的机构接受客户委托,就证券、基金、期货及相关金融产品的投资或交易做出价值分析或投资判断,代理客户执行账户投资或交易管理。《业务规则》中明确提到了多项禁止行为,包括挪用客户账户资产;以获取佣金或其他利益为目的,用客户账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将账户管理业务与其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业务混合操作;以转移客户账户收益或亏损为目的,在客户账户与自营账户、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或者不同的客户账户之间进行买卖;违规承诺或保证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投资收益。《业务规则》关于账户管理业务的相关规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针对账户管理业务的
    2023-06-12
    3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驾驶证在哪换相关法律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驾驶证的更换地是:在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在驾驶证到期前的九十天之内,驾驶证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并提交相关资料。
    • 房屋的置换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6
      1、置换登记: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权证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 2、价格评估, 3、置换委托。 4、签订合同。 5、办理手续。 6、交割物业。
    • 什么是两高一部换押制度,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9
      是对于在换押是必要进行的相关程序。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等情况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 异地换押手续费需要支付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6
      异地换押手续费不需要支付,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之中,若是有必要,只要拿着换押证,此时就可以将犯罪嫌疑人换押,由于这是司法机关内部正常的活动,故此并不需要支付换押费,即使是异地换押,也并不需要缴纳任何的费用。
    • 股权要怎么转换相关的法律法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15
      股权转让流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相关文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