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与小张系叔侄关系,老张至今未婚,无子女,父母亦已过世,兄长即小张之父也已过世,仅有小张这一近亲属,2000年老张离家至今未归,2002年小张向北安法院申请宣告老张失踪,并申请代管老张在农行的存款3万元,北安法院于2002年12月依法宣告老张为失踪人,并指定小张代管老张的3万元存款,又过了两年,老张仍没有音讯,故小张于2005年再次向北安法院申请宣告老张死亡,经公告后北安法院于2006年依法判决宣告老张死亡,小张拿到判决后到银行领取老张所留3万元存款,银行以判决上未确定3万元存款的归属为由未予支付,故小张申请再审要求在宣告死亡的判决中一并确定3万元存款归其继承。
本案经北安市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本案不应启动再审程序,因为宣告死亡是一种拟制推定死亡制度,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即相当于正常死亡的死亡证明书,小张如主张3万元存款的遗产继承权,应携带宣告死亡判决书及其与老张身份证明关系的相关文书到银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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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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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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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死亡宣告的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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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或死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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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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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的撤销及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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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依照法律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 年(包括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只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 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经...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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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效力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10(一)宣告失踪的效力 确定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有顺序,遵循有利原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二)宣告死亡的效力 自然人宣告死亡应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效力。(婚姻终止、继承开始)但是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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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对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效力有什么限制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6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被宣告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没有因为被宣告死亡而真实的消失,只要他或她还在活着,他或她的能力都在法律上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宣告死亡是有地域限制的,它只能在当事人的住所地有效。对于在宣告法院所管辖的区域以外的地方,被宣告人仍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事他或她法律上允许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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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被撤销的判决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0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宣告死亡的判决一经撤消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1)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民事主体资格不消灭,其仍可享有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 (2)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3)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配偶在其宣告死亡后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则不认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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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得的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效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1(一)宣告失踪的效力 确定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有顺序,遵循有利原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二)宣告死亡的效力 自然人宣告死亡应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效力。(婚姻终止、继承开始)但是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