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应该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20:10:18 440 人看过

应注意下列问题: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财产。

一、房屋是两夫妻的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

房屋是两夫妻的名字离婚房子的分配是: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婚后买房给父母的属于谁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分配: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归一方,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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