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离婚房产纠纷管辖权的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19:44:35 262 人看过

一般的民事纠纷法院管辖的问题原则上都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谁要离婚就去另一方的住所所在地起诉,但是夫妻基本上住所所在地是一个地方,所以到当地的基层法院就可以。如果被起诉一方长期在外居住的,可以去其经常居住地起诉。涉及到房产的,法院有专属管辖的规定,不动产纠纷的诉讼归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离婚房产纠纷怎么管辖

1、离婚房产纠纷管辖是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房相关文章
  •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问题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房产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基于男女双方曾经存在的婚姻关系而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特别是涉及离婚后房产分割如何确定管辖的问题,常常难倒了很多当事人。这类案件的管辖法院,往往会在一般管辖和不动产专属管辖之间选择。至于应该适用一般管辖,还是专属管辖,不同地区的法院之间,甚至有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二、离婚后对未处理的不动产提起诉讼,倾向性观点认为适用一般管辖离婚后财产纠纷作为一种财产性纠纷案件,涉及的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普通地域管辖原则,也就是“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李律师在日常工作中所接触到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一般都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但离婚后在履行时发生了纠纷。比如,我们经常遇到的就是,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分割条款,但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或者不支付房屋折价款等。这类案件其实
    2023-04-01
    461人看过
  • 离婚时财产纠纷管辖权在哪?
    1、离婚后财产纠纷,从性质上来说仍然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故应当适用普通地域管辖原则2、离婚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后夫妻双方均定居国外的,国内财产纠纷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离婚时财产纠纷怎么处理离婚时遇到财产纠纷:一、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解决办法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二、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3、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中
    2023-07-21
    437人看过
  • 房产产权纠纷的管辖有哪些
    1、房地产案件要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房地产是不动产,无法移动,这类诉讼既不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不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能由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这样既便于原告起诉和举证,也方便了被告答辩和反诉。(3)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便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这样既便于人民法院及时收集、核实各种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便于人民法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房产产权纠纷有哪些?1.婚前购买的
    2023-08-04
    128人看过
  • 商标纠纷如何确定管辖的问题
    1、商标侵权纠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商标合同纠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商标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应该适用此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
    2023-04-03
    335人看过
  • 法院管辖离婚房产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一般的民事纠纷法院管辖的问题原则上都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谁要离婚就去另一方的住所所在地起诉,但是夫妻基本上住所所在地是一个地方,所以到当地的基层法院就可以。如果被起诉一方长期在外居住的,可以去其经常居住地起诉。涉及到房产的,法院有专属管辖的规定,不动产纠纷的诉讼归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原告就被告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二)经常居住地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变更抚养权管辖法院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
    2023-06-26
    211人看过
  • 法院如何管辖离婚房产纠纷?
    法院管辖离婚房产纠纷的规定是:1、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但对采取强制措施教育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
    2023-07-02
    139人看过
  • 不动产确权纠纷管辖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原则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倾向于将不动产纠纷区分为不动产权属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两类纠纷因性质不同,在管辖方面也应适用不同的管辖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动产权属纠纷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不动产合同管辖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而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不动产纠纷”应根据性质部分适用专属管辖司法解释关于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明确适
    2023-04-11
    497人看过
  • 遗产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定的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继承纠纷,主要包括当事人有无继承权的纠纷及当事人因分割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在这类诉讼中,当遗产分布在不同法院辖区时,需要区分主要遗产和非主要遗产,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院查明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遗产的范围及继承份额等问题,从而有助于法院正确地解决纠纷。诉讼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以此证明你是合法序列继承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2023-03-02
    373人看过
  •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二、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
    2023-04-27
    374人看过
  • 票据纠纷管辖地的确定
    原告:浙江省××市丝织印染厂被告:四川省某市工商银行1989年6月,××市丝织印染厂因生产需要,派业务员杜×去四川省××市采购白厂丝因携带巨额现款不便,就由厂方开出一张金额为51万元的汇票,交杜×带往四川省农行××市市中区办事处。7月16日,杜×为采购原料方便,农行××市市中区办事处划出0.3万元,转入四川省工商银行××市支行所属大沿河储蓄所。收款单位名称栏写明大河沿储蓄所和该所帐号2053114—65,收款人为杜×,这笔理应按储户要求转入大河沿储蓄所的款项却莫明其妙地下落不明。经丝织印染厂.多方查询,才得知该款在转入四川省工商银行××市支行时,该行竟未按照农行的划款委托书及附件进帐单上写明的收款单位和帐号将款划人工商银行大河沿储蓄所,而在丝织印染厂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款划人工商银行××市西大街储蓄所,并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被人将款项分三次冒领,丝织印染厂向××市支行要求兑付汇票
    2023-06-06
    315人看过
  • 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
    2023-04-02
    357人看过
  •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二、正确选定产品责任诉讼当事人产品责任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在因产品责任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即原告,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遭受人身
    2023-06-06
    70人看过
  • 专属管辖权下房地产纠纷的认定
    【案件事实】为了购买位于a区的工厂,原告**公司(住所在B区)与作为甲方的被告**公司签订了工业用房买卖合同,合同第16条规定了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告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认为,本案的管辖权是双方同意的,并由乙方所在的B区法院管辖。[异议]一种观点认为,本案的交易对象是位于A区的工业用房,属于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权。双方关于争议解决的协议违反专属管辖权的规定,无效。本案应由a区法院管辖。另一种观点是,尽管本案中的交易标的是房地产,但本案本质上是一场合同纠纷。应适用合同争议管辖权的一般规定,尊重双方关于管辖权的协议,并将其移交给乙方所在的B区法院[评论]作者同意第二种观点1。专属管辖权下的房地产纠纷仅限于部分房地产纠纷。专属管辖权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处分的限制,是
    2023-05-07
    365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一、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起诉后法院的立案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不动产物权纠纷的答辩状怎么写?1、首部。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1)标题。(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3)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2、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
    2023-06-18
    29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房
    词条

    婚房通常是指准备结婚的新婚夫妇准备或购买的房产,是两个人爱情的重要物质体现。一般来说,婚房会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装修风格适合婚房使用的房子。 在房价方面,婚房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需要考虑到房价、贷款等经济因素... 更多>

    #婚房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怎么确定的,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7
      根据以下法律规定,都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地域标准非国籍,答辩期也是30天)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反之,财产案件原告住所地不能管)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 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
    • 房产纠纷如何处理离婚房产纠纷的管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1、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达成一致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离婚诉讼中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般应一并处理,如在离婚诉讼中未处理的财产或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可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 2、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的管辖与离婚纠纷相同,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教育的人提起的诉
    • 公司纠纷中管辖权的确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8
      1、《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司内部关于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公司案件管辖法院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再适用被告住所地的一般规定。 2、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怎么确定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管辖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2
      我们都知道,由于作品的著作权能够为权利人带来很丰厚的利益,因此,实际中时常会发生他人借对著作权保护的漏洞,肆意的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事情。此时产生的著作权纠纷,最好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这个时候就涉及到管辖法院的确定了。那么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怎么确定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