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是否合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6:24:52 60 人看过

我国大力发展铁路、公路、机场等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大量村民土地,因这些设施大部分在郊区或在农村,归属于乡政府或镇政府管辖。而乡政府和镇政府又有熟悉和了解村民情况的优势,如果直接是由镇政府或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他们这方面的权力吗?

在这里详细说明直接是由镇政府或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是否有这方面的权力。

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可知,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

实践中,村委会或镇政府的工作人员通常扮演着协助者的角色。作为基层干部,上述人员既熟悉征地拆迁的政策和流程又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在补偿安置方面有很大的话语权,虽然职位低但权力很大。

然而,很多村委会或镇政府虚构国家征收土地的事实,转手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以谋取暴利。还有的村委会或者镇政府采取租赁土地的方式代替土地征收,这种买卖土地、以租代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面对这种情况,村民应当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相关村民有权拒绝镇政府、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并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即使遇到“强征”、“强拆”,也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由于征地、拆迁案件比较复杂,专业性又强,村民最好及时委托律师代理维权事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买卖相关文章
  • 区政府、县政府、乡政府,谁是征收的法律主体
    1、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的具体主体只能是国土资源局。区政府、县政府和乡政府无权实施土地征收。因此,如果征收土地,是违法的。区政府、县政府、乡政府不是征地主体,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发布安置方案、公布和签订补偿协议。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主体分为两级主体和两级部门:(一)设区的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局。(2)县(县级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和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实施,征地补偿的面积、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和期限,由被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或村批准,并予以公告。”在征收实践中,常见的“以租代征”是乡(镇)政府越权的违法行为,或非法实施土地征收。二是对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办。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
    2023-05-31
    119人看过
  • 土地征收是否按市场价买卖土地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项规定和有关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规定表明,这种补偿是由国家确定了标准的一种经济补偿,并不是国家向农民买地的市场价格,价格是商品交换的产物,而在土地管理法中没有将征收土地视同为商品交换,即土地买卖。相关规定中国关于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中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土地征收的程序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国的征地审批权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集中到国务院和省两级政府,县市人民政府只有执行权,起到约束土地征收、防止耕地流失的作用。中国的征收程序包括四个阶段,即建设单位申请、拟定补偿方案、政府核准方案、拨付发证。其程序从表面看与其他国家差异不大,但在具体规定和实质内容上却存在着较大差距。
    2023-06-05
    210人看过
  • 土地是否可以被镇政府合法征用?
    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般要考虑授权以及程序。也就是首先要考虑行政行为的授权机关或者法律依据,以及行政行为做出的程序是否合法。政府强制征用土地的行为要有国土资源局的授权,以及征地要实行公告听证等程序,如果未经法定授权和法定程序,是不得强制征收用地的。征用土地的程序(一)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征地方案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人,也即拟征地方案公告。拟征地方案公告还须告知被征地人禁止事项、听证权利,此后对征用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人口进行调查统计。(二)审查、报批及批准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获得批准的
    2023-07-05
    164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 不征税收入
    不一定,政府补贴收入不一定是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企业的收入都应该相应交税,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也有例外,企业从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具有专项用途的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符合无偿性、直接取得资产及非政府投入资本的特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一、企业收房屋拆迁款要上税吗土地征收补偿金不征税。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得到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计划购买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其他固定资产,或者审查时没有重置或改良报告书的,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纳入应税所得税中计算企业所得税。另外土地增值税可以依法免缴。二、拆迁企业取得房屋要交税吗拆迁企业所取得的房屋是要交税的,只要我国的企业符合以下的两个条件,所取得的搬迁补偿款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中,根据企业的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的次年起五年内确认:1、因政府城市
    2023-02-28
    380人看过
  • 纪委是否负责乡镇政府违法征地
    纪检委是否负责乡镇政府违法征地?只要征地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纪检部门就会对违法征地问题进行查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盗窃、诈骗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洪、优待、扶贫、移民等款物的,救助防疫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从重处罚,直至开除党籍。
    2023-05-08
    343人看过
  • 乡政府征地协议
    甲方:乙方:乙方为了发展..........事业,开拓西北区印刷机械市场,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南临,西临,北临六号公路道路红线。使用面积为亩(详见测量成果册)。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诺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被有偿征用行为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元;地上附着物(包括水、电、路以及排污设施)折价元。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元。第四条: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乙方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元,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日内付元。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供水、供电正
    2023-04-27
    84人看过
  • 政府通过租用土地进行征用是否合法?
    不合法。“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现实中政府“以租代征”的行为常见于征地拆迁中,有的是通过“租用”土地直接进行商业开发建设,给被征收人的补偿特别少,这显然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利益。土地被“以租代征”不仅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财产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等,更为严重的是会大幅度地损害被征收人的补偿利益。政府征地未发布公告合法吗不合法。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没有就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2023-07-16
    95人看过
  • 政府违法征收土地找谁投诉
    政府违法征用农民土地,应该反应到上级政府,逐级反映直到国土资源部。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下面是《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监督问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精神,省级政府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县政府对征地管理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好征地的各项制度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
    2023-04-27
    338人看过
  • 政府征地补偿建设用地能否买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作出征地公告后,会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冻结,土地是不能转让、不能交易的,过了冻结期才能转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一、征收土地的程序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
    2023-03-31
    260人看过
  • 镇政府是否能够强制征收集体土地?
    镇政府无权征收集体土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从对拟征收的集体土地区域进行现场调查以及风险评估,到申请征收土地,准备各项申请材料,再到征收申请获得批准进行公示收集群众意见,以及后续征收方案的实际实施,都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于是镇政府级别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且镇政府作为县政府的下级政府,其在征收集体土地时担任的是协助县级以上政府完成征收工作,而不能主动申请或实施征收行为。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各地县政府没有权利征收土地。只有国家才有权征收土地,现实中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使,由区县国土局具体办理。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如下: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
    2023-07-01
    368人看过
  • 镇政府擅自出售已征收土地合法吗
    一、镇政府擅自出售已征收土地合法吗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实践中,村委会或镇政府的工作人员通常扮演着协助者的角色。作为基层干部,上述人员既熟悉征地拆迁的政策和流程又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在补偿安置方面有很大的话语权,虽然职位低但权力很大。然而,很多村委会或镇政府虚构国家征收土地的事实,转手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以谋取暴利。这种买卖土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
    2023-06-17
    233人看过
  • 政府征地的强制性征地是否合法?
    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即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一、征地补偿诉求书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二、征地拆迁的程序怎样的基本流程:征地申请→政策审查→勘测定界→发布征地预公告→征地调查→社会保障情况调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组织征地听证→征地报批→缴纳报批费用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
    2023-06-20
    130人看过
  • 政府返还的土地是否能买卖,土地是否能抵押不能。
    一、政府返还的土地是否能买卖不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不过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可见,国家禁止土地买卖行为,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签订转让合同,依法进行转让。所以,政府返还的土地也是不能买卖的。二、土地是否能抵押不能。法律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从这些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政府返还的土地
    2023-06-17
    143人看过
  • 乡镇政府每平方米是否有征地补偿和土地补偿
    乡镇政府无权利出征地补偿标准一、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二、未婚生育罚款标准表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如何认定共同居住人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共同居住人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作出征收决定时,需要在被
    2023-03-25
    47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买卖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在土地买卖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同时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买家需要符合当地的土地使用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 更多>

    #土地买卖
    相关咨询
    • 乡政府是否有权发布土地征收政策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8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应该经过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审批,乡政府无权征地,而只能配合上级政府作辅助性工作,所以你们镇政府直接征地肯定违法。 但现在你们首先要核实土地是否已经省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征收,如果已经批准,那么可以核实批准行为是否合法。如果没有批准,那么就属于你们镇政府和企业相互勾结的违法占地行为,对此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详情咨询土地专业邢律师。
    • 乡镇政府对外签订土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7
      土地不能买卖,可以通过政府征收的方式处理。
    • 政府补偿的土地,乡政府征收怎么补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9
      市、县收农民土地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给予被征收人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因旧城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更换房屋产权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造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乡镇政府是否有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18
      乡镇政府是否有土地所有权 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或者归集体所有,所以乡镇城府没有土地所有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
    • 原来乡政府用地,现在乡政府撤出,征地买卖权应归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