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立案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9:13:45 448 人看过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战时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的;长时间或者多次实施扰乱行为的;使用暴力或者采取其他恶劣手段的;纠集人数多、规模大的等,这些情形下应当立案。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属必要共犯,能构成本罪主体的只能是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其他人员即使参加了聚众扰乱,亦不以本罪论处,但不排除可以给予其他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军事管理区,仍然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对其所造成的危害国防利益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这种犯罪,行为人往往基于某种个人目的来故意实施,如泄私愤、为达到某种要求而通过聚众扰乱秩序来施加压力等等。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的行为对于我国的军事管理的治安和我国的合法权益将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还有可能对公共的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我国对于这种犯罪违法的行为将处于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并且还会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这也是合理的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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