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确认违法但是不撤销说明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1 11:48:36 276 人看过

在中国的《行政处罚法》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首违不罚”的原则,也就是说,对于执法人员来说,如果发现有人出现了初次违反法规且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轻微、同时能够立即进行纠正的情况,是可以考虑免于实施行政处罚的。

这样一来,为执法者在进行首次违法行为判定时提供了深入理解和坚实的法理支撑,也使得这一决定具备了明确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确认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是否导致行政处罚违法?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论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处罚其都是一种独立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即二者是相互独立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将会不导致行政处罚违法,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
    2023-06-28
    80人看过
  • 训诫不是行政处罚,这种说法正确吗?
    一、什么是训诫?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中国公安机关和法院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评教育。需要予以训诫的,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适用训诫的对象是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法庭规则是法院开庭时所有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的纪律和秩序,它是开庭审理进行的保障。法庭规则由书记员在开庭审理时宣布,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对其直接采用训诫的强制措施并记录在案,由被训诫人签字或盖章。是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以口头的方式对其当庭公开进行谴责的教
    2023-03-28
    38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判决法人变更违法但不撤销以为着什么
    一、行政诉讼判决法人变更违法但不撤销以为着什么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所以,要分而论之。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二、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
    2023-04-05
    489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结果必须撤销
    一、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结果必须撤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所以法院应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程序违法撤销后还能再处罚吗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该行政处罚,撤销行政处罚后,行政机关可以再重新作出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
    2024-03-18
    262人看过
  • 不可撤销行政行为之确认判决
    [案情]杨某系A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之一。2007年1月,杨某经与恋人王某商定,杨某将其从A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得的店面赠与王某,有关房屋办证手续由杨某负责。同年1月22日,杨某以王某的名义向A县房管局申请办证,房管局依法向王某颁发了产权证书。2007年2月,因杨某与王某闹矛盾,杨某单方向房管局申请注销了王某的店面产权,改将店面注册登记于自己名下,房管局为杨某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2008年1月,杨某将该店面转卖给了不知情的胡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2008年3月,王某得知此事后至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房管局注销王某产权的行政行为,恢复王某产权证的合法有效性,并确认杨某为自己所办的产权证书无效。[分歧]本案如何处理,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撤销房管局注销王某产权的行政行为,确认杨某改为自己所办产权证无效。杨某将店面赠与王某并为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杨某的赠与行为已然完成,此时王某系
    2022-10-29
    487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与行政确认的关系是什么
    1、行政处罚与行政确认的相互联系主要表现在:行政确认是前提。没有行政确认就不能进行行政法律适用活动,也就无法进行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所以,行政确认是行政处罚的依据。但是,处罚并非行政确认的必然结果。2、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主要表现在:①对象不同。行政确认的对象可以是合法行为或事实,也可以是违法行为和事实;可以是有争议的事项,也可以是没有争议的事项。行政处罚的对象则严格限定于行政违法行为。②内容不同。行政确认的内容是确认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行政处罚的内容是对相对方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法律制裁。③法律效果不同。行政确认不创设权利,不增加义务,对相对方不直接产生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者除外);行政处罚则可以直接涉及甚至设定、增减、免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必须接受和履行行政处罚确定的内容,否则,会由此产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相关法律
    2023-06-11
    313人看过
  • 违法行政所涉行为履行完毕的,仅确认该行为违法而不再撤销
    【关键字】行政行为合法性撤销确认违法【案情简介】原告:邹桂生被告:资源县林业局第三人:邹世益、邹连英、周良玉23日,邹连英在告知其父邹世益后,以邹世益名义与周良玉、喻清签订《购买杉树青山协议书》,将位于资源县瓜里乡白竹村刘家组纪木湾、火烧凹本属原告邹桂生的山林作价2.5万元转让给周良玉、喻清。签订协议时,周良玉交给邹连英押金1.2万元。之后,邹连英提供邹世益的户口本,由周良玉以邹世益名义提出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经白竹村委审核,资源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设计后,资源县林业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7日向周良玉颁发了名字为邹世益的桂ANO0286931()资林采字第372号、桂ANO0686932()资林采字第373号林木采伐许可证,领证人是周良玉。周良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即对以上两处林木进行采伐,且在本案诉讼前已采伐完毕。原告邹桂生知情后要求林业
    2012-06-02
    24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违法判决但不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法》违法判决但不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形有哪些?行政确认违法判决的适用条件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二、行政判决的种类有哪些?1.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也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被诉具体行政行合法但存
    2023-02-12
    29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撤销了还有违法记录吗
    一、行政处罚撤销了还有违法记录吗行政处罚撤销了违法记录不会再有。1.当一项行政处罚被撤销,意味着该处罚在法律上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即从未生效过。因此,它不会在个人或企业的违法记录中留下痕迹。2.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实际上是对原处罚决定的一种否定,表明该处罚决定在法律上不成立或存在瑕疵。二、行政处罚撤销的条件有哪些行政处罚的撤销并非随意为之,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行政处罚撤销的条件主要包括两方面: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行政行为若缺失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中的任一要素,即被视为可撤销。这要求行政处罚在作出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主体适格、内容合法且程序正当。2.行政行为不适当:除了合法要件缺损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1)这里的“不适当”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善良风俗等情形。(2)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
    2024-07-24
    312人看过
  • 什么叫撤销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撤销立案的具体条件为:行政机关无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以及违法委托处罚的等。一、行政机关享有行政处罚确认授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
    2023-04-12
    123人看过
  • 如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如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方式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撤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如下:1.申请人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做出相应的撤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
    2023-08-14
    442人看过
  • 什么是撤销,可撤销,但是?
    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并生效,但由于意思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而从一开始就没有生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已经生效,明显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特征:(1)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且未被撤销,其效力不会被消灭。(2)消除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以撤销为条件。(3)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应当由撤销权人为之,非撤销权人不得主张其效力消灭;(4)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有选择的自由,撤销权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将撤销归为消灭。一旦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撤销,其效力可以追溯到行为的开始,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主要是什么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主要是因胁迫而建立婚姻。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婚姻双方或一方不能表达真实意思,缺乏主观自愿的婚姻要件,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主要是指因胁迫而建
    2023-08-18
    344人看过
  • 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处罚吗,撤销法律后果有哪些?
    1.适用的情形不同。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撤销。2.溯及力不同。撤回的行政许可本身是合法的,行政许可自撤回时起失效,不具有溯及力。撤销的行政许可本身是不合法的,所以被撤销的行政许可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具有溯及力。3.产生的后果不同。无论是撤销还是撤回行政许可,都有可能对被许可人的既得利益造成影响。一、工商局撤销登记的情形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就必须撤销:(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六)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
    2023-03-23
    494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主动撤销时效是多长时间,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主动撤销时效是多长时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间是两年,即如果违法行为在两年没有被发现的,两年后即使发现,也不再追究。当然,如果违法行为已经被发现,只是没有找到违法行为人或者证据尚不确凿的,不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追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是什么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管理,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我国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遍布各级人民政府,许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对行政处罚多有规定,但建国几十年来,,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行政处罚的法律。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将使我国的行政管理工作,特别是行政处罚工作纳入统一的法制轨道。行政诉讼法从法律制度上
    2024-01-31
    3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7-09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9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
    • 行政处罚确认程序违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6
      行政许可法。对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 确认违法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6
      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作为行政违法主体的当事人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组织,未经依法设立的不能作为违法主体予以设定。就工商行政管理而言,应看是否办理营业执照为原则界限,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制度注册为企业法人、营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者,即取得市场准入资格。此
    • 什么叫行政处罚自行撤销?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0
      1、申请人申请对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