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的征地如何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17:34:23 249 人看过

征地程序如下:1、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2、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等等。

国土资源部征地程序是怎么样的?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很多的地方现在都有征地的案例,对于征地其实分为很多种,国家征地当地政府征地等等。征地我们大家肯定都很关心,因为征地对于我们的距离非常的近,所以说征地方面的规定是很重要的。那么国土资源部征地程序有什么?

征用土地的程序

一、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用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包括征用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

二、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批准征用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征用土地审批权属于国务院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报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

三、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

五、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用土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支付有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方案。

六、清理土地和实施征用土地。征用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用土地和供地。

国土资源部征地程序肯定是有着相关的程序规定的,大致可以分为六个程序步骤。对于征地方面的规定也是相当的严格。因为这是关心我们人民的利益的问题。对于征地的程序当地的征地相关部门会严格的按照,在制定审核审批实行都是有着严格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1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国土资源局征地程序
    目前,社会各界和企业对国土部门的用地手续并不了解。另外,中间环节多,时间长,涉及部门和村组的方方面面,缺乏一个环节很难推广,容易产生误解。土地使用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征地、供地、登记发证。第一阶段:土地征用(一)(程序)分为五个环节:第一环节:区域内。国土资源局验收后,我们下发了征地通知书,对地上附着物、村组面积、地上附着物进行了测量、清点,签字确认,召开听证会,村组签订协议,制作地图,收集资料,起草政府文件,区政府操作,发放公文、装订资料,区领导签字,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协调市、区劳动部门提出意见。第二个环节:市级。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土规划局、耕地保护局、办公室、局领导,签发文件并加盖公章。市劳动部门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出具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其中,要提供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统一的征地年产值和征地面积价格的承诺,以及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的承诺,明确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使
    2023-05-31
    195人看过
  • 我国的土地资源状况如何?
    土地是国家的,也是人民的,这里的人民不是哪个人而是我国全国人民的。个人不是也不可能代表人民利益。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人民只能享受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人民不可以私自的出售土地,私自出售土地属于违法行为,还有就是不能私自占用土地,只要出现违法乱纪的情况,当地政府都会给予相应的处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
    2023-07-08
    144人看过
  • 国土资源局征地程序
    目前,社会各界和企业对国土部门的用地手续并不了解。另外,中间环节多,时间长,涉及部门和村组的方方面面,缺乏一个环节很难推广,容易产生误解。土地使用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征地、供地、登记发证。第一阶段:土地征用(一)(程序)分为五个环节:第一环节:区域内。国土资源局验收后,我们下发了征地通知书,对地上附着物、村组面积、地上附着物进行了测量、清点,签字确认,召开听证会,村组签订协议,制作地图,收集资料,起草政府文件,区政府操作,发放公文、装订资料,区领导签字,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协调市、区劳动部门提出意见。第二个环节:市级。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土规划局、耕地保护局、办公室、局领导,签发文件并加盖公章。市劳动部门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出具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其中,要提供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统一的征地年产值和征地面积价格的承诺,以及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的承诺,明确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使
    2023-05-08
    377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和国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征地工作事关国家经济建设,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加强征地管理,保证了国家经济建设用地,安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征地不依法补偿、征地费用管理混乱、安置不落实等问题,侵犯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导致群众信访大幅度增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10月22日,《征用土地公告方法》(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正式发布。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落实征地公告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征地管理,做好补偿安置工作,是保障经济建
    2023-06-10
    287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公布新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
    2023-04-23
    492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解答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如何申请裁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凡是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均可申请协调和裁决。一般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再向批准征地的机关申请裁决。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决定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的职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确保公正性;二是要体现便民原则;三是程序透明,要实行阳光操作;四是要体现专业化。对进入裁决程序的案件不再接受信访请求信访一直是农民群众解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主要途径。据统计,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征地补偿安置问题的占来信来访总数的60%以上,个别地方甚至达到80%。许多征地补偿争议都是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信访事项来处理的。同信访相比,
    2023-06-10
    6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国土资源部征地补偿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3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 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4-13
      合法土地被征用后应给予相应的补偿费,还要做好征地拆迁后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以维护被征地人或者集体的合法权益。此外,要听取被征地人或者集体的相关意见才能切实履行职责。
    • 国土资源部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7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
    • 国土资源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4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 国土资源部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1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