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类型有哪些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8 18:31:37 483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类型有哪些分类

刑事案件类型分类有: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事案件能不能撤销

刑事案件能撤销。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判刑最迟多久

刑事案件判刑最迟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刑事拘留最长30天;如果公安提请批捕,检察院审查不超过7天;如果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预审最长不超过两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法院审判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n(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n(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n(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n(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n(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n(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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