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历史演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0:24:12 179 人看过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和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也就是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重婚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一方或双方已存在有效婚姻。如果双方没有存在婚姻关系,属于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不能构成重婚;第二、有配偶又和他人登记结婚,属于法律上的重婚;虽然没有登记结婚,却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属于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重婚的主要形式是:事实上的重婚。

重婚罪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总之,目前为止没有哪条法条规定重婚只能自诉。可是到公安机关控告重婚的话也不能没有任何证据,因为没有证据显示可能构成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没办法立案。另外,重婚罪就算是自诉,证据充分的也不允许自诉人撤诉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或明知自己有配偶,却仍然和有配偶的人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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