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窃取他人的存款信息资料并据此换折的行为,虽然体现出一定的秘密性,即是在利用工作便利趁其他工作人员不备之机偷偷进行的,但该行为只是为非法占有存款创造了条件,并不等于实际占有了相应的财产。也就是说,该行为只是为了下一步实施非法提取存款做准备,但尚未对存款造成实际侵害。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因此,是否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不仅要看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使用伪造、变造的银行结算凭证骗取钱款的行为,还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取款得手后,将部分诈骗所得用于购买轿车、房产等供个人使用,并携带剩余赃款出逃,便足以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已经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需要说明的是,储户的存折虽经行为人伪造并被提取了存款,但原存折仍是合法有效的存折,储户凭借其存折当然能够依法向银行主张提款的权利,而银行在储户到期提款时也必须无条件向其支付存款本息。因此,实际上遭受财产损失的是银行而不是储户,银行才是被害人。
行为人利用窃取的他人存款信息资料伪造银行存折的行为,依法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其后使用该伪造的存折到银行取款的行为亦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两个行为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属于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对于牵连犯的处理,在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刑事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择一重罪论处的原则。比较行为人构成两罪应适用的法定刑幅度,显然金融凭证诈骗罪重于伪造金融凭证罪,故对行为人应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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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理论上对于牵连犯的定义至今仍不统一,归纳起来大致主要以下几种定义: 1、牵连犯是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其采取的方法或者产生的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 2、犯罪分子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叫牵连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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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回扣的,应如何定性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5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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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金融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的具体法律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4财务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的法律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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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工资可以作为资本性支出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1支付行政人员工资属于企业日常的资金支付运作,不符合资本性支出的定义。资本性支出是指通过它所取得的财产或劳务的效益,可以给予多个会计期间所发生的那些支出。因此,这类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先计入资产类科目,然后,再分期按所得到的效益,转入适当的费用科目。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供长期使用的、其经济寿命将经历许多会计期间的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都要作为资本性支出。即先将其资本化,形成固定资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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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厂司机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利获取多少元元以上的奖励?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4如证据确凿,本人认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关键在于该秘书通知钢厂行为的认定,是否属于利用职务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1、主体符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2、主观故意。题内已经表明,有好处费3、客体。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未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关于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