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域名具有标识性的功能,各企业和商家都希望通过域名与其属性相联系的特点,用自己的商标、商号作为域名,以吸引原有的消费者,扩大网上市场的知名度,减少宣传费用;而一些人也希望借别人商标、商号的知名度,来达到宣传自己的商品、服务的目的。总的来说,域名与商标权利的冲突主要基于以下四方面原因:
1、根本原因:网络时代域名的商业性、商标性,使其商业价值不断高涨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广泛商业化,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相继出现,并呈现蓬勃、持续发展的势头,现实社会的各类商业活动陆续在网络中出现,网络日益暴露出无限商机,隐藏着无限潜力。一家企业要在互联网中从事商业活动,首先必须确定自己的网络位置。域名作为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唯一标识,因而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青睐,一些具有开创性的企业和商家开始有意识地利用域名、宣传自己的网站来创造新交易环境下的利润,域名也成了企业的网上商标,因而,域名的商业价值也变得不可估量。
由于网站点击率与利润成正比(根据眼球经济理论),因此,企业和商家都尽量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和其他标志性词语作为自己网站的域名,以吸引原有的消费者,扩大网上市场的知名度。同时,企业和商家的域名也被普遍用在其广告宣传中,成为其在网上占有一席之地的标志。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在电子商务时代中,伴随着网上商务活动的逐步兴起与活跃,域名所具有的原始技术意义被日渐淡化,代之而被凸显的则是其背后所蕴涵的商业识别意义。域名像是你的邮政地址,像是你的荣誉勋章,像是公告牌,这些都被统统卷成一个香喷喷的数字的玉米肉饼。从商业角度来看,谁都想咬一口。
2、直接原因:域名与商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域名与商标的相似性体现为:
(1)识别性。域名与商标都具有外部标识性的功能,给人们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域名的显著性虽远不及商标,但也足以使不同的域名相互区分开来。
(2)商誉性。域名与商标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商品、服务和企业,都是商誉的载体,代表了企业的形象。
(3)宣传性。商标与域名都具有显著性,是企业的形象代表,是信用、质量与服务等的代言人。
(4)排它性。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不得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而同一域名也只能由一个在先注册者享有,这就排斥了商标权人或域名的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获得该商标或域名的可能性。
3、间接原因:域名与商标之间的差异性
域名与商标也有明显的不同,主要体现为:(1)唯一性不同。同一商标,可以在不同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上注册,如果相互之间不是类似商品或服务,则可以由不同的权利人所有,因此,存在一个商标有多个权利人的情况;而域名不同,同一域名只能为一注册人所有,他人不得也不可能注册完全相同的域名。(2)地域性不同。商标具有很强地域性(驰名商标除外),其使用受国界的限制,因此,在全球范围内,一个商标可能存在多个商标权人;而域名的地域性限制很弱,在一国注册的带有国家标志的域名,在别国也可以进入,而国际域名更是全球范围内均可以使用。(3)组成不同。域名只能由字母、数字和若干特殊字符(中文域名还可以是汉字)组成,而商标则可以是文字、图形或二者的组合,因此,在将文字、图形表达为字母(包括英文和拼音)时,难免出现重合的现象。
4、重要原因:域名注册规则不够完善,与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缺乏沟通
目前世界各国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多为民间组织,对域名的注册没有行政管理权,而且它们一般不负责商标检索,对域名注册大多采取不审查政策,普遍采取先申请先注册原则,这不能有效防止域名注册申请人使用他人的在先商标权,导致域名与商标权利出现冲突。
我国的域名注册由CNNIC负责,具体操作规范是国务院信息办1997年5月30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域名注册按照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受理,并规定域名命名不得使用他人已在中国注册过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但在实际中操作性不强,CNNIC对域名注册一般不进行实质性审查,不负责向商标注册机关查询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与他人受保护的在先商标权发生冲突,而对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的解决机制又不完善,这无疑加剧了域名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冲突。
-
谈驰名商标和域名的冲突
244人看过
-
域名侵权与商标侵权冲突是什么意思?
432人看过
-
如何处理域名与普通商标冲突
469人看过
-
分析解决域名商标冲突的方法原则
75人看过
-
域名和商标的差异在哪及二者发生冲突的原因
365人看过
-
商标和域名冲突的法律解决
133人看过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
域名域名如何解决与商标间的冲突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4为了解决域名与商标特别是域名与驰名商标的法律冲突,我国司法实践中采取以保护善意域名注册人合法利益为本位的“合理保护主义”。合理保护主义是在综合考虑域名注册对驰名商标的实际影响,以及域名注册人注册相关域名的主观意图与注册后的客观行为是否可被确定为存在“恶意”后,才能确认相关的域名注册是否构成对商标的侵害。可以说,合理保护主义是一种较为现实、可行的原则,有利于为国内外企业创造在网络环境下公平竞争的法律
-
如何解决域名的权利和商标的权利冲突?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3解决域名权利与商标权利冲突方法:借鉴互联网络名称及编码公司(ICANN)1999年颁布实施的《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UDRP)而制定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是我国解决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案件的主要依据。该办法详细规定了争端解决机构、争议解决期限、争议解决原则以及恶意抢注的标准等具体解决细则。
-
驰名商标与域名有哪些冲突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6驰名商标与域名的权利冲突主要表现为,域名以驰名商标或者驰名商标的变相表述作为组成部分获得域名注册。 这种冲突对驰名商标所有人的损害不在于使其失去了以该驰名商标为组成部分进行域名注册的机会,因为多数情况下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选择与已注册域名不同的域位(如选择“.”而不选择“.c”)或者在已注册域名中加入非字母字符(如“-”)以示区别,同样可以获得注册。真正的损害仍然在于引起公众误认和损害驰名商标的鲜明
-
域名侵权与商标侵权冲突是什么意思?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9域名侵权与商标侵权冲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域名注册在先。是指域名所有人注册域名之后,商标注册人才对该域名具有标识性部分申请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权,此时,商标专用权是不能延及到该域名的,因为域名是全球性的,无所谓地域性,商标则有严格的地域性,而且,域名注册在先,受法律保护。 2、注册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域名与商标一样,都有重要的识别价值,只是域名识别性的基础是网络空间。网络用户为拓展因
-
网站域名注册商标的发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7抢注域名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是:域名注册在先。注册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恶意抢注域名。出现这种形式通常有两种情况: 1、只抢注域名而不使用,想通过转让来牟利。 2、抢注域名后使用它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