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限期使用日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9:20:06 155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在生产、销售产品时,明确产品的使用期限是非常重要的。为此,我们使用了一种特定的标识方式,即限期使用日期。在食品、护肤和化妆品等领域中,限期使用日期是很常见的。如果购买到过期的产品,可以请求商家进行索赔。

在生产、销售产品时,我们常常需要明确产品的使用期限。为此,我们使用了一种特定的标识方式,即限期使用日期。一般是以年、月、日的方式进行标识,限期使用日期就是截至使用日期,超过这个日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过期”。这在食品护肤化妆品中是很常见的,超过这个日期,可能效果将不存在或者更甚者产生危害,如果购买到这种“过期”的产品,可以请求商家进行索赔。

1. 什么是限期使用日期?

限期使用日期是指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中规定的,某些行政许可或者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有效期限。在限期使用日期之前,相关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否则将失去该事项的效力。

限期使用日期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促使当事人及时完成相关手续,避免因逾期未完成而导致的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同时,限期使用日期还能够促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的有效运行,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

然而,一些单位和个人可能会利用限期使用日期来违规操作或者拖延时间。因此,法律对于限期使用日期的规定也需要严格遵循,避免滥用或者不当使用。

总的来说,限期使用日期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

限期使用日期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促使当事人及时完成相关手续,避免因逾期未完成而导致的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同时,限期使用日期还能够促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的有效运行,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然而,一些单位和个人可能会利用限期使用日期来违规操作或者拖延时间。因此,法律对于限期使用日期的规定也需要严格遵循,避免滥用或者不当使用。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产品标识,并保证其产品或者其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耕地使用权承包期限限制是什么?
    耕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田地的承包期限是多久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2、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会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
    2023-07-06
    460人看过
  • 审限届满日期是指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审限届满日期就是案件审理终结的最后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4-05-08
    451人看过
  • 海域使用权是指什么,海域使用权的期限
    一、海域使用权是指什么海域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海域使用权都是为经营目的而设立,取得海域使用权的,都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个人即经营主体海域使用权。尽管海域使用者或从事养殖业或从事采矿业等,但使用者之间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并不会因此而产生一般性差别;与一般农业不同,海洋养殖业属于工厂化经营方式的高效农业,其投资收益的周期较短.不论具体的海域使用权是为何种用途而设立,均可统一称之为海域使用权。对于不同用途的海域使用权,可以根据其他特别法如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实行用途管制;另外,也可以根据海域使用权设立合同的约定实行用途约束。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根据海域的用途有所不同:1.养殖用海十五年;2.拆船用海二十年;3.旅游、娱乐用海二十五年;4.盐业、矿业用海三十年;6.港口、修造
    2023-06-18
    35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应短于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抵押权的取得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财产抵押关系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抵押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抵押期限在自愿的基础上做出约定。但是,无论是抵押双方自行约定还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定,该抵押期限均应不超过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出让土地使用权都有使用期限,土地抵押的期限当然不能超过土地权利人的剩余使用期限。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抵押期限应不超过同类用途土地的最高出让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的设定应参照主合同期限。我国对土地抵押登记实行强制登记制度,抵押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土地抵押登记制度的实质就是通过登记程序的设定,最大限度地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抵押权相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而言,属于从权利。例如,为取得借款而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则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是从合同,土地抵押合同签订的目
    2023-08-17
    11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期限能否从实际使用之日开始计算
    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了不同用途土地使用的最高年限,同时该《条例》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定。即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能够使用的土地年限不是从转让之日,也不是从开工之日重新计算,而是将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使用人已经使用的年限之后的剩余年限。以该问答为例,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转让时已使用(已经受让土地后非政府原因导致的闲置仍视为使用)7、8年,则新的受让人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33年或者32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国务院《条例》还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没有规定土地使用年限从何时开始起算,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参考文本大都约定“土地使用年限从出让方交付
    2023-06-15
    360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续期规定是什么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一、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国家规定多少年民法典中并没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年限规定,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
    2023-02-27
    181人看过
  • 欠条使用期限
    借条的最长有效期限是二十年。但是,借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此债务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开始计算二年,二年内如果债权人不请求权利,那债务的诉讼时效则终止,此债就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可以以过诉讼时效为抗辩不偿还债务。什么是欠条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1、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2、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
    2023-07-05
    348人看过
  • 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开始日期
    民法典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9)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时间组成部分,可以是单独计算的(试用不合格时),
    2023-02-07
    170人看过
  • 身份证使用日期到期后还能继续使用吗
    身份证使用日期到期后会被公安机关注销,不能继续使用。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也就意味着持有者不能继续使用,这对他们外出购买车票、机票、投宿乃至办理金融、劳动的相关业务,都会造成不便。相应的身份验证系统在扫描身份证时,会显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024-04-26
    123人看过
  • 缴纳土地使用税起止期限是什么
    缴纳土地使用税起止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00号)的规定,除经批准的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个《通知》虽然明确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问题,但对如何确定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尚不明确。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多是通过拍卖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是:先由土地收储中心收回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再由房地产公司参加招标或拍卖,签订拍卖成效确认书;房地产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土地出让金,交清当日由国土资源部门发给《交付土地证明书》,并在两个月内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取得《交付土地证明书》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可进行砌围墙、勘探等工程作业,但不能全面进场施工,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办理了开工许可证才能全面进场施工。对此,是以竞标竞拍成功之日《交付
    2023-03-03
    79人看过
  • 商标使用期限延长的意义是什么
    商标续展的概念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十年内办理一定手续,延长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延期。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续展的重要性是什么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
    2023-07-04
    212人看过
  • 贷款使用期限是怎样
    1、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目前主要有6个月、1年等期限档次的短期贷款。这种贷款也称为流动资金贷款,在整个贷款业务中所占比重很大,是金融机构最主要的业务之一。2、中、长期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贷款。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一、银行贷款利息怎如何计算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方法:1、贷款时间1年以内(含1年):利息=本金
    2023-06-28
    375人看过
  • 车牌使用期限是多长
    同一辆车同一个牌号使用3年以上,并在旧车转手或报废以后,可以保留一年的时间。新车上户可以沿用该车牌,前提是车主是同一个人。按照规定,车主需要先办理转移登记,将自己的原车辆通过有效的途径转移出去,原车档案归档以后,才能申请继承原号业务,这个时间间隔一般为3个工作日,车主需要合理安排时间。谁能申请保留车辆的车牌号码原车辆使用者才能申请保留车辆的车牌号码。如果原车主已经去世,车辆已经继承,则需要更换继承车辆的车牌号码。更换车辆号码,继承人必须持有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车辆手续证明、继承人身份证、车辆,到车辆登记车牌车辆管理处申请继承转让。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办理机动车
    2023-07-11
    181人看过
  • 房屋保修期限起始日期是什么时候?
    房屋保修期一般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防水工程为五年,给排水管道和电气管线等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可以约定。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商品住宅是否有保修期,保修期从何时开始计算保修期从何时开始按照规定,商品房保修期从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上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规定,开发商承诺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下述期限: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2023-07-07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限用日期是过期日期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3-28
      限用日期不是过期日期。限用日期是化妆品的限用日期,即在此日期间可以使用,超过该日期后就不可使用了。化妆品多数含有蛋白质、油脂等,放置时间过久会引起变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对于过期的化妆品不予使用。
    • 房龄,房屋使用年限及日期都是什么鬼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房屋使用年限:是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即开发商获得地皮之日开始计算的年限;房龄:是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的年限;房产证日期:反映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取得该物业产权的日期,它和真实房龄不是绝对相同的,因为开发商的房子可能并非建成就卖出去了,一般而言,房产证日期和建成时间之间有个时间差,业主拿到房产证的时间与楼房建成的时间相比有一定的滞后性。
    • 房产证上写了核准日期, 使用期限是什么意思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3
      不知你所说的“核准日期”和“使用期限”指的是什么?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土地使用权归还期限从实际使用之日算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4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 商标权使用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商标使用权使用期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2
      《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5年。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单独计算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凡合同有年限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年限摊销,无合同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所以,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不能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二、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是指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