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棚违建拆除有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4 11:41:02 291 人看过

一、违规搭建拆迁是否可以赔偿

违规搭建拆迁可以不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2、效率不同。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提起诉讼是否已经结束,是否能够胜诉,均不停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拆迁具有系政府内部直接审批执行、不受诉讼的约束等效率较高的特点。而房地局申请司法强制拆迁是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起诉讼,诉讼是否终结,以及房地局是否胜诉为前提的。

3、社会公信度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由作出裁决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请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督。被执行人若认为裁决或者执行裁决的强迁不当,因无阻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救济渠道,以致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政府的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行政裁决进入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程序,系行政裁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程序,相对于行政强制拆迁而言,其强制执行的社会公信度亦就更高。

搭棚算不算违建

搭棚算不算违建,需要根据以下几点来判断:

1、棚搭建的地点如果位于消防通道上且高度地域4.5米则算违建,存在隐患是必须要被拆除的;

2、不能影响城市美观,即是处在沿街房屋,私自搭建露台雨棚或者窗户雨棚,影响城市形象,则算违建,也是必须要被拆除的;

3、不能影响妨碍别人的生活,即影响采光、视线、通风、晒衣等;

4、棚不能搭建在两侧结构上,只能安装在一侧结构上;

5、不能影响小区的整体要求,一般小区也都统一的是一种风格的建筑,私自搭建即影响整体小区的美观。

违建处理流程如下:

1、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

2、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

若不存在这一情形,则一般是只违反建设规划的,则交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存在这一情形的,则由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处理。

3、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4、补办手续阶段

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

5、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

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6、行政裁决阶段

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应予受理。行政机关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行政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

7、强制执行阶段

对于被拆迁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雨棚算违章搭建吗
    雨棚只要无支架落地、无封闭或局部封闭,均不算是违章搭建。比如:两房之间的过道,搭建雨棚纯属了为了出行方便,没动任何砖瓦和没建任何门窗。露台雨棚在什么情况下搭建不算违建第一点:雨棚搭建位置若是处于消防通道上且高度低于4.5m,则属于违建,因此是需要面临拆除的。第二点:不可以影响城市美观,尤其是沿街房子,若是擅自搭建雨棚,就会影响城市形象,因此属于违建,是必须要被拆除的。第三点:不可妨碍别人的日常生活,比如:影响采光、通风、晒衣等。一、一楼阳台下面搭建算违建吗严格来说只要超出开发商原定房屋结构范围的私搭建筑都属于违建。但现实生活中私搭私建的现象很多,只要没人举报,不影响他人,物业也不追究!那就没有问题。但是这样做无异于,给其它和你同样的住户起了个不好的带头作用。时间长了物业或者城建总是会处理的。二、粮田要建房了怎么办已经在耕地上建了房子,如果建房之前办理了相关的手续,就不用担心,因为建房前是经
    2023-06-27
    92人看过
  • 拆除违建有补偿吗
    一、拆除违建有补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法的建筑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违法的建筑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是没有拆迁经济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
    2023-04-30
    370人看过
  • 违建拆除有补偿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违建拆除没有补偿。一、企业产权的房子拆迁给补偿吗企业产权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对于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是以租赁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基础的。并不影响承租人获得拆迁补偿的权利。但企业产权房需要结合当时的建设年限、历史原因和政策来确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虽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都规定不承认违法建筑,但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此时应在专业人士的帮助或指导下,争取合理的补偿。二、08年前的违建有补偿吗08年前的违建有补偿吗在《城乡规划法》实施以前建成,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
    2023-04-07
    85人看过
  • 违建拆铁棚怎样补偿
    一、违建拆铁棚怎样补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二、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三)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四)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五)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三、般违建立案后果是什么违建立案的后果是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
    2023-06-23
    327人看过
  • 雨棚违建拆迁是否有补偿?
    一楼搭雨棚违建拆迁是没有补偿的。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都是违章建筑。拆迁小区一楼面积怎么补偿一,没有产权的部份,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标准当事人可以和拆迁管理部门协商,但是必须以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为准进行补偿。二,拆迁居住房屋补偿:(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
    2023-07-03
    85人看过
  • 棚户区大棚房拆除有补偿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村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原属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被拆迁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涉及到对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对土地补助费这部分还是有的。合规的大棚房被拆除能够依照相关的拆迁补偿条款拿到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数额请查看各省市官方文件内容为准。棚户区拆除补偿款是多少,补偿标准是什么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23-08-04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自建房违章搭建拆迁补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0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 违章搭建物业有权拆除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7
      1、物业公司无权强拆违章搭建。 2、小区业主所搭建的违章建筑,是应当拆除的,但该权利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物业公司无权行使此权利强拆。作为违章建筑的搭建人,业主所投入的建筑材料、人工费用等都属于他的合法财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3、物业公司找人擅自闯入对方民宅,毁坏财物属不法侵害行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理应予以赔偿。
    • 拆除违建有补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6
      拆除违章建筑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 违建拆除有补偿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5
      拆除违章建筑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不支付赔偿。
    • 拆除违建有补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4-07
      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