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欠债人不承担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0:11:56 104 人看过

可以约定分公司不承担债务,因为分公司的债务责任由法人承担,独立于母公司。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此处的公司即为母公司,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而分公司是有母公司设立,分公司受到母公司管理,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开展业务吗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正是因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办理资质。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而且一定要总公司开具证明,否则将构成非法挂靠,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将受到处罚。

分公司能否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具体还要看资质颁布部门对资质的规定和要求。如果没特殊要求的,分公司可直接适用母公司的资质。

三、公司债务由什么人承担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取得股权。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与股东无关。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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