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变更什么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5:33:27 233 人看过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发生以上变化,由变更后的单位继续履行原合同。

一、公司搬迁会有补偿吗

一般市内搬迁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3〕3号

(三)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二、公司名称变更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变更,原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三、公司变更名字需要重签劳动合同

公司变更名字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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