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定条款的要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6 05:40:14 109 人看过

劳动合同的主要思想是规定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规定旨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问题,需要改写下面的内容,保持意义不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劳动合同法定条款的内容,即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与条款。根据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答案:劳动合同法定条款包括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住址、工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与员工的详细信息;2、劳动合同期限;3、劳动工作内容;4、工资、加班费、奖金等;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措施;6、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7、劳动纪律。主要指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内容;8、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约承担责任的约定。

劳 动 合 同 法 定 条 款 的 具 体 内 容 是 什 么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因此,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包括以上内容。

劳动合同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定条款包括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住址、工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而约定条款则可以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了解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帮助用人单位更好地管理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约定地点数量的条款是否有效
    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工作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
    2023-02-19
    49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指的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指的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有以下几点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除了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
    2023-06-16
    89人看过
  • 理解《劳动合同法》中第41条的要点
    第四十一条是有关经济性裁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的规
    2023-07-05
    1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有哪些样的法定条款
    一、劳动合同是有哪些样的法定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
    2024-02-01
    285人看过
  • 如何审核劳动合同,审核劳动合同要点是什么
    1、审核劳动合同时必须熟悉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2、注意审核合同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注意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与劳动法的规定相符。审核劳动合同要点1、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地审核劳动合同文本和其补充条款,既要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又要符合劳动者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的情况。合同要明确、具体、完善,且便于操作。2、合同期管理环节把握好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这3种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3、劳动合同终止和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能简单地办理续签合同手续,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再做决定
    2024-04-10
    1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定义是什么什么是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二、未盖公章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如何看待劳动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总是会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但也有只签字不盖章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看待劳动合同的效力呢?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即可令劳动合同生效。这里并未强调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但是由于签字人的不同,合同的效力也有几种不同的情况:第一、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由于其行为被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
    2023-04-29
    37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是什么(最新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细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2023-06-04
    3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特点?
    一、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特点?1、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就业权益的保护。2、分类规范不同劳动用工形式。针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进一步完善全日制用工规范的基础上,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两种用工形式专门进行了规范,拓展了法律适用的范围,使不同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护。3、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为保证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用人单位切实得到执行,保护守法企业的积极性,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4、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有新的突破。在对劳动者实行倾斜保护的同时,对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范。5、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此外,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较好地解决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带来的问题,有效保障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
    2023-04-29
    179人看过
  • 劳动合同82条主要是规定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
    2023-06-19
    419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合同法的第91条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了下列内容:用人单位招用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果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和41条内容是什么?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
    2023-07-28
    110人看过
  • 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什么?
    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已经开始领取退休金公司可以辞退吗?可以,已经开始领取退休金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工厂倒闭对员工有何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
    2023-03-10
    2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
    2023-04-28
    482人看过
  •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条款
    一、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条款签劳动合同要注意的条款如下: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另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2023-05-09
    2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应当约定什么条款
    劳动合同应约定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其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一、劳动关系是由哪个部门来裁定的啊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大学生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已经毕业的,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幼儿园不买社保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幼儿园不买社保不签劳动合同不合法。用人
    2023-06-22
    5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更多>

    #劳动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异同点是什么,如何区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1、立法宗旨非常明确立法宗旨非常明确,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是前法与后法,旧法与新法的关系,按照《立法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地方,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而《劳动法》有规定的,则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突出了以下内容:一是立法宗旨非常明确,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劳动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
    • 法律条款约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8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2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
    •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规定的要点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2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
    • 咨询那些条款是劳动合同审查要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1
      对于劳动合同审查要点有一下七点:(一)审查限制性条款(二)审查试用期条款(三)审查工作岗位、地点条款(四)审查违约条款(五)审查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六)审查商业秘密和禁业条款(七)审查培训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