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可以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09:51:46 217 人看过

发包

“发包”这个词一般多用于工程方面,它也不是书面词汇,这只是人们的别称,实际上它指的是承包项目的甲方。

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它能够左右企业承包的基本经营目标,进而能够左右承包经营者,最终对承包经营的实施效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发包方或发包机构的组建,是决定承包经营成败的首要因素,也是企业承包的第一步工作。

类型

(1)单纯由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发包方

多年来,我国以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管理体制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形成了从上至下的条条式的行业管理体系。不同的行业,大多有从上至下的部、厅、局等行政主管部门。从承包实践来看,由这些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企业的所有者代表来组织发包方的情况是比较多见的。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承包的具体做法是,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组成发包领导小组,由这个小组负责发包过程的具体组织工作。这个小组要确定在其所辖的范围内有哪些企业要实行承包经营,以哪种形式进行承包;这个小组还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制定发包方案,确定企业的承包基数或招标标底,核定企业的承包目标和选择承包经营者等;最后,这个小组要作为企业所有者代表同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并向承包者签发经营证书。

这种单纯由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发包方之所以在现今的承包经营实践中比较多见,主要是因为这样组成发包方比较简单易行,并且能与我国多年来形成的经济管理体制较好地衔接起来。其次,是因为行政主管部门熟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掌握企业生产与技术方面的专门知识与业务,了解企业的特点及市场情况,故而有发言权,便于向企业发包,也便于在承包后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检查。

但是,这种由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发包方受传统体制和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较深,因此,在承包经营实践中很难切实做到以法人的面目出现,与承包方真正处于平等的地位。这种双方地位的实际不平等,会使承包合同除了具有一定的经济效力之外,还可能具有某种行政效力,从而有可能强化而不是减弱行政干预。此外,这种发包方的组成,往往会使承包工作受到部门利益的干扰,造成承包目标和承包合同的标的偏重于对部门利益实现的保证,而忽视了对整体利益实现的保证,使承包工作出现某种程度的倾斜,不能真正发挥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作用。

(2)由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发包方

在承包经营实践中,由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发包方的情况也是较为多见的。其做法是,由一级政府的负责人牵头组成有经委、计委、财政、税务、劳动人事、审计和物价等部门以及企业的主管部门参加的发方小组。小组建成后,可以是在企业现场办公。也可以是派人进驻企业,然后进行一系列的与承包经营有关的工作。但最后,一般是由企业主管部门代表发包方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并对承包经营者签发经营证书。

这种由政府各有关部门组成的发包方,不再单纯地代表某一个部门的利益,避免了承包中可能出现的向行政主管部门的利益倾斜的现象;有利于克服我国经济中长期存在的部门分割的弊病。而且,由这种发包方代表所有者来向企业发包,有可能使政府机构向企业下达任务的现象减少并消失。这样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减少政府机构对企业的直接的行政干预;有利于保证发包的公正合理;也有利于在承包工作中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打破政府和部门以及各系统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的传统;同时也有利于解决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问题,从而保证企业的正当经营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但是,到目前为止,这种发包方的组成还是松散的,临时性的。发包方的组成人员,在完成一次发包工作之后,往往又回到他原来所属的政府机构。这样,就使这种发包组织不能完全超脱于各部门、各机构的利益之上。因此,当这种发包组织在通过承包来规范企业的权能,界定责任与利益时,就非常可能出现各个部门、机构的代表出于本部门的利益提出要求或向企业安排自己部门的工作。如果有较多的部门直接派人参与发包,并都代表本部门的利益对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者的选择作出裁决,就可能使承包合同中的指标有日益增多的趋势,从而使承包合同变成一种新的行政管理手段,重走政企不分的老路,经营者的自主权也有重新落空的危险。此外。这种发包方的临时性也可能影响对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影响发包方在承包期内应负责任的落实。还有,就是这种发包方在发包过程中的行为主体与签订合同时的行为主体不完全吻合,前者是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由各有关政府机构代表参加而组成行为主体,后者往往只是企业的政府主管部门。这样一旦承包失败,就有可能造成彼此分不清责任的状况。所以,今后解决这种发包方组成的临时性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

(3)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作为发包方

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作为发包方的形式,在当前的承包经营实践中较为少见。因为采用这种方式的一个前提是企业具备了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理事会等,而这在我国的企业中还是罕见的。这种方式的发包方的工作程序大致是这样的:由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委派评估小组进入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和测算标底,然后组织有关的内行专家成立招标考评委员会,负责对承包经营者的考评、选拔。最后,由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向承包经营者颁发聘书,签订合同,并进行法律公证,同时行使承包期内的检查监督权。

这种发包方的组成与前面提到的两种组成的最大区别在于,前两种发包方的行为主体都是政府,承包方是企业或企业经营者,而这种发包方的主体是企业,即企业的最高权力(或决策)机构或企业法人权力的直接承接者,承包方则是经发包方选拔确认的企业经营者。这种组成的发包方,由于能够直接代表企业,所以能从根本上保证企业经营的自主权。而在这一基础上,通过承包合同建立的契约关系,就会使承包经营者有明确而稳定的经营权力,能够保证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也能保证企业行政指挥的权威和效率。

在承包经营实践中,还有一些企业是由职工代表大会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进行发包,或者通过企业内部的民意测验来选聘承包经营者等。这些都可以看作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或企:业法人权力的直接承接者来组成发包方的一种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发包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发包人是包括建设单位,他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但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一、发包人与分包人的区别工程发包人和工程分包人的区别是: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分包人指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担任承接分包任务的一方;2、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分包人也称分承包人,其与总包人一同就分包部分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市政工程总承包能不分包吗市政工程总承包可以不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三、工程承包有哪些模式工程承包是将一个项目承包给具有完成这个任务能力的承包者,那么,工程承包都有哪些方式呢?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地位不同,
    2023-06-23
    210人看过
  • 发票单位是否可以写元
    不可以。1.严格来说不能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用于财务报销。这个条文很有艺术,“不符合规定”没有严格定义,很容易就触发。2.预付卡发票是监管的重点,单位写成元,属于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发票而不合规。换成别的类型发票,可以过了,但是预付卡发票需要谨慎。一、发票和税票怎么区分?发票与税票的区别:1.两者还是有定义上的区别的。发票:是指顾客(买家)在消费时(支出时)取得的证明,即证明顾客(买家)的消费金额、数量等。税票:是指公民或法人取得收入时(取得收入之后),给付款者(买家)出具的收款证明,即证明公民或法人所交的税款和款项等。2.从本质上来讲,发票是(支出时)的索取票据,税票是(收入时)的出具票据。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可进行抵扣税款,后者不可。换句话说,普通票可以报销,不可抵扣。专用票不只可以报销,更可以抵扣。4.发票和税票的
    2023-04-06
    369人看过
  •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同时发错谁承担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确立了分包的含义,即部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如果是业主直接将某一单项工程发包给总包之外的另一单位,那么就是业主直接发包,而不是分包。所以只要定义为分包,不论是业主指定的分包还是总包选定经业主同意的分包,总包单位必须与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所谓业主指定的分包只是在确定分包商的过程中业主的意志占了主导地位而已。如果因为业主指定分包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那么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2023-03-01
    212人看过
  • 发包单位是什么意思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依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
    2023-06-15
    102人看过
  • 总包单位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承包单位所需的条件
    总包单位可以将工程的非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将工程发包给一个单位也可以分包给不同的单位。承包工程的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即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从事相关工程建设所需的技术装备,有从事相应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总包单位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总包单位可以将所承包的除了主体结果施工外的其他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如勘查、设计、施工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
    2022-04-06
    473人看过
  • 发包方是不是建设单位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是。建设单位可以是发包方。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24-04-25
    166人看过
  • 哪些单位可以被列为非法用工单位
    (1)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2)经本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经营期满或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3)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非法用工单位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或诉讼中怎样列适格的当事人呢?第一类,对于非法用工单位中有经营字号、商业品牌、对外使用称号的,可以用其经营字号、商业品牌、对外使用的称号(注明未经依法登记、备案)作为非法用工单位的当事人,同时列明出资人(主要出资人、主要经营者)的自然情况或开办单位、主管部门的基本情况;也可以将出资人(主要出资人、主要经营者)或开办单位、主管部门作为当事人,同时注明其使用的经营字号、商业品牌、对外使用的称号。为了方便仲裁或诉讼,至于以什么为当事人,由伤亡人员或其亲属选择。对于没有经营字号、商业品牌、对外使用称号的,应当将出资人或开办单位、主管部门列为当事人,由其直接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类,对于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
    2023-03-30
    411人看过
  •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可以先分包给外包单位吗
    总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后,分包单位再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人的,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一、审核工程分包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审核工程分包合同的注意事项为:1、注意对分包商资质的审查;2、注意审查分包商的责任范围。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承包的工程。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分包工程的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条款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条款;3、注意审查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的关系。工程分包受到严格限制,只有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才能分包工程,并签订工程分包合同。二、工程违法转包连带责任怎么确定建设工程分包是指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专业工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除外)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完成的活动。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违
    2023-03-26
    126人看过
  • 总包单位在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分包单位出安全事故总包单位承担什么责任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分包单位没有合法资质的话,总包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就是劳务作业分包,在分包工程中,难免会出现伤亡情况,一旦出现伤亡,就会出现责任分担的问题。分包欠款与总包的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承包人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两种连带责任的法理依据不同:合法分包中,由于总承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时,须经发包方同意,故分包合同的签订可视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的授权与分包人签订的,故分包合同就分包工程的规定应为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三方共同的合意,如果施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有违约行为,基于违约,法律规定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转包和违法分包中,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应
    2023-07-17
    377人看过
  • 可以征地的有哪些单位
    征地补偿安置
    可以征地的主体只有国家,即只有代表国家的法定相关部门才能依照法定的程序征收集体土地。除了国家能够征收土地之外,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权征收集体土地。一、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2023-03-29
    450人看过
  • 哪些单位可以获得土地
    根据宪法规定,土地征收的主体只有国家,即只有代表国家的有关法律部门才能按照法定程序征收集体土地。除国家可以征收土地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征收集体土地。实践中,一些村集体组织以征地的名义,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出租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建造房屋或其他建筑物,然后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不属于国家征地行为。经村民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暂时转让给他人,但不得出售。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目前,土地征用一般是指征用。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土地征收具有以下特点:(1)土地征收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2)必须依法批准;(3)补偿性征收。为了补偿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必须安置剩余劳动力;(4)强制。(5)所有权转
    2023-05-31
    143人看过
  • 施工单位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一、转包合同无效时怎样结算工程款转包合同无效怎样结算工程款的方式:1、当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因工程分包发生纠纷,工程分包合同依法认定无效时,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2、根据规定,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无效,当事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的财产;3、当承包人信用状况恶化、破产、法人主体资格消失时,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但发包人只在欠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二、建筑合同价款约定的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采用
    2023-03-30
    410人看过
  • 哪些单位发取暖费
    哪些单位需要发放取暖费,国家并无强制性规定,由企业自行决定。取暖费发放标准民用取暖费价格为24元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应旅游饭店、使馆、出租公寓的供暖价格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取暖费价格也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24元。云岗地区使用热电厂热力取暖的收费标准按__集团的收费标准执行。燃煤锅炉(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6.5元;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供暖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6.5元。燃煤锅炉(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9元;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取暖费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19元。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由每建筑平方
    2023-05-05
    87人看过
  • 发票单位没填可以吗
    不可以不填单位。“购买方”栏填开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一、发票冲红错误怎么撤销当开票当月作废发票的时候,可以直接将发票作废即可,当跨月以后,就只能给开具红字发票进行负数冲平。增值税专票由于有抵扣有效期限,当发票需要作废时一定尽早进行冲销,在开票系统中操作如下:如果在多台电脑上使用开票税盘,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先同步税盘发票信息。发票管理发票修复增值税专票普票分别修复。请注意修复选择的时间区间稍微大一点。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填开中可以选择是购方还是销方,一般情况下如果购方已经进行了抵扣则由购方开红票,未抵扣由销方开红票。我的发票未抵扣所以选择销方,录入发票信息查找到发票,并有信息提示是否可冲红。系统会自动引入发票信息,需核对发票金额税额等与原发票是否一致。如果没
    2023-04-05
    23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发包单位的发包方式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6
      工程承发包方式有哪些 1.工程承发包方式分类 工程承发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形式。从承发包的范围、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合同计价方法、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等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工程承发包方式进行不同分类,其主要分类如下。 (1)按承发包范围(内容)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业)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方式还可划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3种方
    • 分包工程有哪些发包单位?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间不得有哪些行为?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3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 发包单位发包单位指什么发包方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6
      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
    • 工程发包单位有哪些要求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工程发包单位有哪些要求 凡是具有独立财产,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包方,包括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联营体等。 二、什么是工程发包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提出项目内容及其条件和要求,约请有兴趣参与竞争的单位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方案和价格等,再采用一定的评价方法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最后以合同形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