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共犯的认定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1:05:19 200 人看过

一是犯罪主体中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一种职务犯罪,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在单独犯罪的情况下,其犯罪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

受贿罪的主体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也可以由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构成。

二是各犯罪主体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的廉政制度。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这是受贿罪最本质的特征。

受贿罪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中虽然有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他们本身没有职务上的便利可以利用,不能直接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但他们在共同受贿犯罪中进行教唆、帮助等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主体的行为来达到这一效果。

因此,在受贿罪共同犯罪中,犯罪主体不论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的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犯罪客体都是同一的,即国家的廉政制度。

三是受贿犯罪主观方面具有共同受贿犯罪的故意。

四是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各犯罪主体相互配合进行受贿犯罪。

在共同受贿犯罪中,各犯罪主体有可能分工不同,不像在单一主体的受贿犯罪中,犯罪主体只表现为受贿行为,而是表现出多种行为方式。

一、共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点:

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的量的规定性因素。一个人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如果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而被教唆人未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教唆者单独构成所教唆的罪,尽管存在教唆行为,也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

2、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3、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往往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犯罪,但是可以与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一起成为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单独构成贪污罪,但是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彼此联系、互相配合,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具体来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达到犯罪的程度。

2、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我们知道,犯罪行为存在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表现形式。

(三)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1日 1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受贿罪应当如何量刑,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
    受贿罪应当如何量刑,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具体如下所述:(一)受贿罪应当如何量刑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同时,参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得出:1、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
    2023-06-23
    376人看过
  • 共同受贿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认定
    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明知自己受贿行为,会损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却仍然希望这一结果的发生。其犯罪构成:一、犯罪主体中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二、各犯罪主体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的廉政制度。三、受贿犯罪主观方面具有共同受贿犯罪的故意。情人型共同受贿犯罪主从犯的9种认定方式司法实践中,情人型受贿存在多种情况,双方作用也各不相同。笔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在共同受贿犯罪中处于主导地位,即如果其没有职务便利,行贿方就不会对其或特定关系人行贿,没有其利用职务便利,行贿人的目的也不会实现,因此在共同受贿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一般应作为主犯处理。但是在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应该区分不同情形具体分析:(1)情人积极鼓动、怂恿、唆使甚至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情人可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当然一般认定为主犯;(2)情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策划、主动为实现受贿创造条件的,应认定双方在共
    2023-08-15
    131人看过
  • 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共同受贿与介绍贿赂如何区分
    共同犯罪,是故意犯罪,他是指二人以上经共同策划,共同完成的犯罪行为。认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二人以上,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两个以上的法人;3、一个以上的自然人和一个以上的法人。共同受贿与介绍贿赂如何区分在认定共同受贿犯罪时,还要注意非国家工作人员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与双方共同受贿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犯罪主体上,受贿罪的共犯,无论是帮助犯还是教唆犯,都是依附于受贿人的,不能独立存在;而介绍贿赂罪的主体,是不依赖于受贿和行贿方的第三者。2、主观方面上,受贿罪的共犯的目的在于以权换钱,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行贿一方取得非法财物;而介绍贿赂的行为人实施撮合介绍的目的,在于从行贿和受贿双方的非法交易中获取利益。3、客观方面上,受贿罪的共犯只为受贿的一方服务,以取得行贿人的财物;介绍贿赂的行为人是为行受贿双方勾通
    2023-06-12
    281人看过
  • 涉及受贿罪共犯案件的法律规定
    受贿罪共犯的判刑: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3、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4、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共犯的量刑与身份在我国刑法中,只规定了一些量刑身份的效力,但对量刑身份与共同犯罪的量刑问题没有明文规定。但身份对于共犯的量刑具有重要的意义。所谓共犯的量刑与身份关系,主要是研究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实施某一犯罪,而法律规定有身份者应从重或者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况下,从中或者从轻、减轻和免除效力是否及于无身份者这一问题。1、共同犯罪的量刑与纯正身份犯。在刑法理论上,以身份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称为纯正的
    2023-07-14
    50人看过
  • 多次受贿按着什么处罚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
    一、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二、多次受贿按着什么处罚鉴于索
    2023-06-26
    237人看过
  • 共同受贿犯罪的共犯与介绍贿赂罪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区分共同受贿犯罪的共犯与介绍贿赂罪,可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界定:1.从犯罪主体是否依附行受贿一方进行界定。介绍贿赂罪的犯罪主体是不依赖于行贿和受贿任何一方的第三者,而共同受贿犯罪的共犯依附于受贿一方,其构成犯罪的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2.从犯罪客观行为的指向界定。“介绍贿赂”界定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勾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据此可以看出,介绍贿赂行为人必须与贿赂行为的双方都有联系,系根据行贿、受贿双方的意图办事,处于“居间”地位。而在受贿的帮助行为中,虽然行为人也与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有联系,但不是仅限于转达意思,而且积极参与收受贿赂。3.从犯罪的主观故意进行界定。司法实践中,判断第三人究竟构成何种罪,关键要看行贿人是否与行受贿一方具有相同的犯罪目的,具体表现为所追求的犯罪利益的相同。介绍贿赂的行为人主观目的是为行、受贿的实现进行沟通、撮合,其本身并没有
    2023-03-05
    444人看过
  • 共同受贿犯罪如何认定受贿多少钱会被判刑
    一、共同受贿犯罪如何认定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二、受贿多少钱会被判刑根据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2023-04-17
    94人看过
  • 受贿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受贿罪
    一、受贿罪怎么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
    2023-06-26
    447人看过
  • 参照单位受贿罪典型中的共犯进行认定
    单位受贿罪典型中的共犯进行认定是:1.单位受贿罪主犯主体资格的认定,主犯必须是国有单位。2.共同犯罪故意的认定。按照法学理论'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或者由单位负责人员决定的犯罪行为是单位整体的意志',如果两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不是一个自然人,则必须有两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共谋行为。3.受贿的行为的认定。可以是单独完成,也可以是分工配合完成的一、成立共同犯罪的宗旨是什么共同犯罪主要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目的。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1、主体要件:有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作为共同犯罪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必须具备责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的一般主体资格。未达到责任年龄参与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二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只要其中一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也就是说只有一人具有犯罪主体资格,就不认为是共同犯罪。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被彼此联系
    2023-03-23
    288人看过
  • 行贿的共同犯罪是受贿吗?
    一、行贿的共同犯罪是受贿吗?行贿的共同犯罪不是受贿,因为行贿罪与受贿罪各自具备各自的犯罪构成。《刑法》中的每一种犯罪都有其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衡量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不是看这种行为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对向行为的存在,而是应该看它是否符合自身的犯罪构成。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刑法中并不存在绝对的对向犯,任何犯罪都可以根据其自身的犯罪构成单独成立犯罪,而不需要也不是以相互对向的行为作为必要条件。受贿罪与行贿罪有着各自的构成要件,是否成立行贿受贿罪应看其主客观要件是否具备。受贿罪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作为其直接客体,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其主观方面是行为人明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或者索取财物的行为,是一种损害职务行为廉洁性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地实施这种行为。行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有着根本的区别。首先,行贿罪
    2023-06-03
    280人看过
  • 事前合谋受贿共犯如何认定
    如何认定事前合谋受贿共犯?共同受贿的,对参与者的刑罚不是以分赃所得数额为量刑的依据,而是按受贿的总额为参与者量刑的依据。如共同受贿20万元并由多人均分的,只要是参与者,都按共同犯罪的总金额为量刑的依据,不是以分得赃款数额为量刑依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非特殊身份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主体。(2)、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过失行为不能构成。(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4)、客观方面表现
    2023-06-03
    261人看过
  • 家属共同受贿罪与非罪的认定
    《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与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以共犯论处。”修订后的《刑法》第385条删除了有关受贿共犯的规定。据此,有人认为,非身份犯不能成为受贿罪的共犯。由于家属一般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因而,有的认为,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家属,不能成为受贿罪的共犯。可见,要研究家属共同受贿罪与非罪问题,首先要弄清非身份犯是否可以构成受贿共犯。关于非身份犯能否构成受贿共犯的问题。对此,目前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特定的身份犯。修订《刑法》已删除了《补充规定》非身份犯与身份犯共同受贿,以受贿共犯论处的规定。因而,修订《刑法》生效后,非身份犯与身份犯共同受贿的,不能再以受贿共犯论处了。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受贿的犯罪主体是具有一定身份的特殊主体,除具有相同身份的主体可以构成受贿罪共犯外
    2023-06-11
    263人看过
  • 符合刑法规定受贿犯罪构成要件即可认定为受贿
    2007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任卫华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陈国庆就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摘要:[主持人]那我们回到意见的内容部分,二位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意见所囊括的几种受贿案件的形式?[任卫华]我看有的人说有十种行为,其实我理解是七种行为、十条规定。这七种行为我简单地看了一下,因为在规定上是十条。第一种是以交易的形式进行贿赂;第二种是收受干股的贿赂;第三种是以合作投资、办企业等名义进行的贿赂;第四种是委托理财形式的贿赂;第五种是以赌博形式进行的贿赂;第六种就是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的贿赂,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的贿赂在意见中分了两条,其中有一条就是“挂名”领薪,也就是说你不上班,挂一个空名还要拿工资,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得贿赂。为什么把这个特定关系人挂名领薪单列一条呢?就是因为他们比较突出一些
    2023-06-11
    476人看过
  •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单位受贿罪的认定
    一、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本罪的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其所有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主要包括有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商品、物品、有价证券、货币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表现上,有两项内容:1、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商业银行利用发放贷款的职务便利,向申请贷款的单位或个人索要好处费、回扣等。索取,是指主动向他人索要;收受是指非主动地接受;为他人谋取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正当利益。至于是否实现了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影响本罪成立。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索取、收受他人大量财物或者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受贿数
    2023-04-19
    131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共同受贿犯罪如何认定, 受贿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认定方面: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主观表现为故意,客观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共同受贿罪,指二人以上通过主观联络,在对共同受贿行为具有同一认识的基础上,对危害结果所抱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受贿缓刑的条件:根据《》第条、第条、第条,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 共同受贿犯罪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共同受贿犯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怎样认定共同受贿犯罪《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
    • 有人说我是共犯,受贿罪的共犯认定条件是如何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在受贿罪的共同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利用职务之便,实施受贿行为。成立受贿的共犯,是毋庸质疑的;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的共犯,即身份犯与无身份犯能否构成只有特殊主体资格才能构成的共同犯罪,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 一、非特殊身份人员不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法律依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1988年1月21日《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补充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与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
    • 受贿罪的主体有哪些, 受贿罪共犯的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6
      受贿罪的主体: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包括在国家各级政府部门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一定公共权力行为的公务员。 2、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等。受贿罪共犯的
    • 受贿案件怎么认定是共同犯罪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04
      第一,犯罪主体中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所有犯罪主体侵犯的对象都是国家廉政制度;第三,贿赂犯罪主观上有共同贿赂犯罪的意图。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贿赂共同犯罪也必须符合刑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