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需避免从事哪些工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5 23:32:23 277 人看过

一、怀孕女职工需避免从事哪些工作

怀孕女职工需避免从事以下工作: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被调岗

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被调岗,怀孕女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调岗;同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延长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三、怀孕女职工上班有产假

怀孕女职工上班有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n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女职工在怀孕期的有哪些保护,怎样保护怀孕的女职工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3)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
    2023-04-04
    76人看过
  • 女工从事禁忌工作怀孕后能要求调岗吗
    可以要求调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我国法律对孕期女职工有很多特殊的法律保护规定,具体总结如下:一、工作上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不适宜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的,女职工可以根据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宜从事原工作的证明,要求单位调整岗位。《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6条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越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
    2023-04-21
    299人看过
  • 有哪些工作是禁止女职工从事的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一)矿山井下作业:主要包括煤矿、野外露天采矿、井下采矿、井下通风作业、井下爆破、开凿隧道、修地铁、地下工程建筑等。当然,此处指女职工不宜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劳动,临时性的工作,譬如医务工作人员进入矿山井下,抢救伤员,并不属于法律禁止范围。(二)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按照国家标准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确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三)负重超过法定比例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四)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作业:达到相应标准的冷水、低温、体力劳动、高处作业,均被法律禁止;值得一提的,女职工怀孕时,禁止在密闭空间、高压
    2023-06-02
    400人看过
  • 女工怀孕期间不能从事什么工作,女工流产怎么离开
    1、《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上夜班。”Br/>
    2023-05-07
    473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工作岗位
    一、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工作岗位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的工作岗位如下:1.作业场所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用钻、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二、女职工怀孕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女职工怀孕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跟平时上班都是一样的,开始享受产假后,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
    2023-07-16
    451人看过
  • 劝退怀孕女职工合法吗,是否能劝退怀孕女职工
    劝退怀孕女职工不合法,不能劝退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一、女员工怀孕可以调岗降薪吗法律上有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获得相应的保护,要是原本的工作岗位不够轻松,那么现在公司就有义务调整其到适宜的岗位上,但对应的岗位有其对应的工资标准,任何公司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二、女员工试用期内怀孕是否可以辞退不可以1、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2、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的,企业仍然可以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但绝不能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即怀孕女职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或成绩是否达到转正考核标准或符合岗位职责要求,才是
    2023-04-03
    409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后需要注意哪些职场维权知识
    准妈妈职场维权有哪些需知?一、产检扣工资吗?根据2012年4月28日新修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就此,《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维权提示:需要提醒的是,随着企业管理规定的逐步完善成熟,女职工在进行产前检查时,还应按照企业的考勤管理规定,履行必要的请假手续,并注意留存相关诊疗记录,避免因为程序和证据问题,影响自己孕期合法劳动权益的维护。二、流产了可以享受产假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中,对于女职工流产的休假期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维权提示:司法实践中,女职工混淆流产后的产假期间和正常生育的产假期间的情况时
    2023-06-13
    234人看过
  • 怀孕的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障?
    1、限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以通知解除和裁员解除的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届满的,应顺延到女职工孕产期及哺乳期满。2、享有假期待遇女职工依法享有产检时间、产假、哺乳时间休假。3、禁止从事劳动的范围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怀孕的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合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并且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和值夜班。4、获得生育津贴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报销主要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费等。综上可知,女职工怀孕了请假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就会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其中,请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此外,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应保障其应有的待遇,不得将其解除或要求其从事被禁止的劳动范围等。一、女职工休生育
    2023-06-24
    377人看过
  •  怀孕期间不能从事哪些职业?
    这段内容列举了孕妇不能从事的工作,包括冷水作业、低温作业、高温作业、噪声作业、抗癌药物生产等。孕妇还不能从事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和放射性事故的应急处置、高空作业以及体力劳动强度为第三级和第四级的作业,同时在封闭空间、高压室或潜水作业中,伴有强烈振动作业,或需要频繁弯腰、攀爬、蹲下作业也属于孕妇不能从事的工作。以下工作孕妇不能做:1.根据冷水作业分级标准,孕妇不能从事冷水作业;2.根据低温作业分级标准,孕妇不能从事低温作业;3.根据高温作业分级标准,孕妇不能从事三、四级作业;4.根据噪声作业分级标准,孕妇不能从事三、四级作业;5.从事抗癌药物、生产自己烯雌酚、接触麻醉气体等工作属于孕妇不能从事的工作;6.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和放射性事故的应急处置属于孕妇不能从事的工作;7.根据高空作业分级标准,孕妇不能从事高空作业;8.根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孕妇不能从事第三级、第
    2023-09-12
    445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遭解聘
    女职工怀孕遭解聘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案例车女士于2003年11月入职佛山某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其工作岗位是行政主管,每月工资3000元。2004年5月,车女士发现自己怀孕。2004年8月,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宣布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车女士找到公司老板反复协商无果而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与车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合同当中并没有约定车女士若在雇佣期内怀孕要将其解雇,即使约定也是违法无效的.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女职工在特殊劳动保护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时为止。法院判决该公司依法应按车女士的工资待遇,支付车女士孕期、哺乳期的的的工资总计5
    2023-02-20
    304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期间可否拒绝室外工作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是有权拒绝属于禁忌范围内室外工作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023-06-14
    448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期间男职工是否有权改变工作职责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调换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一、劳动法哺乳期规定劳动法哺乳期规定具体如下: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2、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3、乳母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一、关于产假的规定具体如下: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二、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享有的权益具体如下:1、孕期产前检查请假视作正常出勤;2、依法享有产假、哺乳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3、劳
    2023-06-21
    59人看过
  • 工作中女职工禁忌从事什么工作
    一、工作中女职工禁忌从事什么工作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二、对女职工的保护主要包括什么第一,禁止安排有害女性健康的劳动。禁止范围包括:矿山井下、森林采伐、第四级强度的体力劳动作业、建筑业脚手架装卸或电力高空作业、负重作业。第二,对女职工“四期”保护。①经期不得安排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②孕期不得安排第三级体力劳动、有毒或有放射性物质场所
    2023-04-13
    67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需要单位审批吗
    一份滨州市滨城区某医院下发的《关于女职工生育相关事宜的通知》引起了医院内员工的热议,通知内的第四条规定:未获单位审批不慎受孕的女职工,视为违反本规定,单位有权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少员工对此产生了质疑,不小心怀孕了难道就要被开除吗?对此,院方表示,是因为担心太多女职工同时怀孕会影响正常工作,希望她们可以错开时间有计划怀孕。这份《关于女职工生育相关事宜的通知》上落款处为滨城区某医院,通知前写到,为了贯彻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这项国家基本国策,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为达到生育调节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经院委会研究,决定针对院女职工生育问题作出以下规定,其中第四条是这样规定的:四、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因我单位女职工较多,根据实际情况,为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和运转,未获单位审批不慎受孕的女职工
    2023-06-05
    3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怀孕女职工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下列劳动: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的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3、《体力劳动强
    • 深圳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包括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5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五)冷水作业
    • 女职工怀孕保护方法女职工怀孕保护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6
      女职工怀孕期保护包括以下几种: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什么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3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上,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
    •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和怀孕期间不得从事作业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3
      女工怀孕期间不能从事什么工作 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2、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3、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4、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5、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6、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8、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