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做工伤鉴定如何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没有做工伤鉴的,定劳动者需要根据工伤鉴定的规定,向有权受理机关申请作工伤鉴定,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向相关的部门申请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申请工伤鉴定这些材料必备
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如下:
1.工伤鉴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三、工伤鉴定不服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要如何解决工伤纠纷问题?工伤没有社保怎么赔偿?
88人看过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350人看过
-
工伤工人在工厂死亡,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466人看过
-
工伤遭遇包工头不赔偿,如何解决问题?
279人看过
-
超龄员工工伤赔偿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485人看过
-
工伤怎么解决赔偿问题?
220人看过
-
工伤赔偿问题需要去做伤残鉴定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2这需要到鉴定部门做一个工伤认定,估计在伤残程度至少在九级以上,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还要做三期鉴定、后期治疗鉴定,你的情况可能需要做康复治疗,后期治疗的费用可能会很高。所以很有必要联系一家熟悉鉴定中心。赔偿费用方面包括工伤伤残补助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需了解案情后才能计算出来。建议先可以通过发律师函的名义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若有需
-
工伤鉴定要如何做鉴定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5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
-
关于工伤赔偿问题,如何解决伤残评定的争议?江苏在线咨询 2024-12-14工伤鉴定未评定伤残等级不会影响劳动能力,且工伤职工不享受伤残待遇,只需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若工伤职工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其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
-
应该如何解决工伤鉴定期间的工资问题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如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上面的材料就是工伤鉴定期间的工资问题的解答。
-
工伤事故的赔偿问题:如何依法解决?山西在线咨询 2024-12-27工伤十级私了赔偿金额因具体情况而定。工伤十级待遇包括: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享受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