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建言完善劳动合同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31:03 201 人看过

全国工商联昨日发布民营经济发展报告(下称报告)认为,当前国内外形势的不确定性给民营经济带来了多重压力。

全国工商联还建议,新劳动合同法从长期来看对企业有利,但是短期给企业带来了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待进一步完善。

与去年相比,民营企业的注册数量虽然还有所上升,但报告认为,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普遍存在贷款难问题。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向记者介绍说,2008年一季度在全部贷款中,私营企业新增贷款仅为7.8%,同比下降了1.32个百分点,比2007年年末下降了4.69个百分点。

报告称,金融业对民营中小企业仍然缺乏支持,民营企业间接融资比例高达98%。据有关方面统计,占企业总量0.5%的大型企业拥有50%以上的贷款余额,户均4.42亿元;而占比90%以上的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不足20%。

另外,劳动合同法经过一段时间的执行,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陆续地暴露出来:企业和员工对法律的有关条款理解上存在较大差异,企业管理难度增加,员工工作积极性下降,企业效率受到影响。

工商联报告认为,劳动合同法对稳定各种各类劳动合同关系,保障企业长远发展有利,但是劳动合同法在总体上对企业实施宽进严出,对员工实施宽进宽出,实施之后,不少民营企业面临一系列的矛盾和困难。

课题负责人陈永杰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劳动合同法制定主要是针对有一定规模相对成型的中型企业,而中国560多万的中小企业,他们的平均规模只有12人,对于这些企业采取严格的合同和工资制度是不可能的。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之前,陈永杰及其团队将研究成果提交到相关部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所改善,但是仍然存在门槛过高的问题。

陈永杰建议,应转变传统管理思维和方式,及时适应和正确把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劳动关系特点,采取分类推进的办法,根据不同的地区、性质、行业和规模来实施相应的标准。

由此,报告建议,根据企业特点有序地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季节性和临时性的雇工分类推行比较灵活简明的合同制度。

报告还建议,在小企业和个体户中推行弹性参保政策,充分考虑小企业和季节性临时性雇工的客观情况,在缴费的基数、费率和方式上都要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降低参保门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0日 1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私营企业相关文章
  • “民工荒”呼唤完善劳动法制
    张喜亮“民工荒”呼唤完善劳动法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张喜亮自年初就有报道: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出现了所谓的“民工荒”。民工荒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思考。“民工荒”反映出了我国劳动关系市场化的本质问题。笔者认为,“民工荒”慌的不是“民工”而是企业、政府及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安全。彻底解决“民工荒”问题需要完善的是劳动法制。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更是法制经济,只有把利益和法制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工资过低、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这是导致“民工荒”的最主要因素。利益的驱动弱化法制的约束,必然导致包括劳动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的混乱。自确立市场经济化改革的目标以来,有些政府官员曲解或假借“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追逐利益的最大化为价值取向,不惜牺牲底层劳动者的利益。中国有无限的劳动力供给、中国劳动力价格低廉等等,居然成为了各地方政府吸引投资的理据。这样的理念无疑是在误导甚至是在放纵企业主的剥削行
    2023-06-09
    58人看过
  • 应当建立完善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制度
    1、应当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由于在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对对方不承担任何义务,假如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劳动者过多,将十分不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因此笔者建议从合法、合理、体现人性、有利社会的角度出发将应当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限定为两种:(1)孕期女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须继续治疗的,(2)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拘留或逮捕被限制人身自由而尚未有生效的裁判的(劳动者未被证明可以适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将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限定为四种:(1)劳动者失踪的,(2)劳动者不带薪上学的,(3)劳动者确实有特殊情况须长期请事假的,(4)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须继续治疗的。2、只能适用于劳动者出现特殊情况时,而不适用于用人单位出现特殊情况时。用人单位出现濒临破产、严重亏损、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如何处理其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问题,《劳动法》已经有明
    2023-04-02
    163人看过
  • 合同劳动法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
    有效,相关的法律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劳动法能认定合同劳动法吗《劳动法》不能认定为《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就是协商解除以及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
    2023-07-01
    425人看过
  • 如何让建设工程合同更加完善
    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不健全,管理化水平偏低。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只有具备法定资质的单位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主体,合同实施控制是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合同实行控制的重要环节。第二百六十九条【定义】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二百七十条【合同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百七十一条【招标投标】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二百七十二条【总包与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
    2023-06-01
    242人看过
  • 完善劳动合同法有利双方公平竞争
    如何在人力资源市场更好地发挥无形之手的作用?答案是,在进一步完善业已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及时修改完善现行的劳动合同法,让广大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轻装上阵,在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规范下,主要通过提升各自的竞争能力来赢得应有的市场和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之第十四条,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作了明确规定:劳动者具有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与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只要该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用人单位就应该与该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还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即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承认,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明显约束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较好地保护了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
    2023-06-10
    14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制的完善
    女职工李晓莉是某电器销售公司财务处的出纳会计,双方签订有期限自2002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的劳动合同。2003年12月,李晓莉怀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由于其有习惯性流产史,医生建议其卧床保胎,从当月20日起,李晓莉开始请病假休息,电器销售公司予其享受病假待遇。2004年3月22日,电器销售公司书面通知李晓莉:按照规定你只能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现你的病假已经超过3个月,请你于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报到上班,逾期公司将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二)项的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李晓莉此时仍然在卧床保胎,其爱人作为委托代理人与电器销售公司协商未果,2004年3月26日,电器销售公司做出与李晓莉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决定,并于当日向李晓莉送达。李晓莉认为电器销售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诉请:1、依法裁决撤销电器销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
    2023-06-09
    428人看过
  • 委员建议:建立完善劳动用工管理权利清单制
    近年来,劳动用工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乱象。为破解这些难题,全国政协委员、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委、云南省委主委杨XX建议,应该建立完善劳动用工管理权利清单制,在全国组织开展企业非合同制用工、恶意逃避职工社会保险义务、拖欠职工工资等专项治理工作。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杨XX认为,目前我国依法劳动用工制度建设滞后,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难落实,不同程度影响社会公平和谐,也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可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他进一步介绍,《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劳动用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然而《劳动合同法》实施7年多来,很多企业不签或是不完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仍然突出。大量不规范的劳动用工行为,造成了劳动力市场无序、劳动关系混乱、行业发展质量低下,损害了职工、企业、社会等各方面的利益。企业有意逃避职工社保一些中小微企业有意逃避社会保险义务,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一些企业选择性保障职工社保,只为管理层、骨干
    2023-06-09
    375人看过
  • 孙工声:建议完善《票据法》
    票据融资在2009年上半年成为信贷天量增长的背后推手。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孙工声在两会期间表示,建议全国人大适应票据市场发展需要,尽快修订《票据法》。现行《票据法》立法受当时政治经济技术环境制约,未确立电子票据、票据影像、支付密码的法律地位,未对新型电子票据业务、票据关系作出前瞻性规定。由于电子票据相对于传统纸质票据,在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上并无本质不同,但由于现行《票据法》并未对其作出规定,因此电子票据业务面临法律风险。孙工声表示,要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在《票据法》中明确规定电子票据,将电子票据纳入《票据法》适用范围。同时,《票据法》应专设条款明示为电子票据、纸质票据提供统一规则,完善票据权利行使规则。(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23-06-06
    278人看过
  • 关联交易的立法完善
    我国法律对关联交易的规范力度不强,涉及关联企业的规定仅散见于有关的法律,如,我国的《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收购作了规定,现行公司法还规定了转投资行为、子公司的法律地位问题,此外,还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指南。立法的明显滞后是导致关联交易问题突出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立法,强化对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则,既是现实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制建设的要求。1、完善公司立法,加强对债权人以及中小股东的保护。对此,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并结合我国国情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最大限度地减少关联交易对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损害。在司法审判中,可以引入人格否认制度。即法院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如母公司从子公司转移利润以逃避债务),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而使特定股东承担债务。这一制度可以防止关联企业滥用公司独立人格,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此外,
    2023-06-09
    139人看过
  • 对进一步完善与加强劳动法制的建议
    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是建国以来我国的第一部《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的一座里程碑。一、《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1、填补了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块空白,把劳动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在《劳动法》颁布前的45年内,我国一直没有颁布具有法典性质的《劳动法》,为应急而制定了一些劳动行政法规,这些法规的立法层次低,有的内容还存在互相矛盾的地方。《劳动法》的颁布使劳动法制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使劳动工作有了法律保障。2、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了法律依据。《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作出了规定,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的其他劳动权利。”同时又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关
    2023-06-09
    433人看过
  • 开胸验肺引发法律界人士建言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近日来河南新密市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暴露的农民工维权难问题引起了法律界人士关注。5日,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这一问题对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及正在征求意见的工伤保险条例提出了相关建议。近年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伤得不到及时治疗、单位参保率低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民工的维权。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时福茂说:“张海超的事情因为引起广泛关注总算有了结果,然而如果不从法律制度上改进,这类事件还会不断发生,而且更多的人甚至不会有张海超这样的运气。”作为全国第一家依托专职律师向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公益机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统计了全国共16家农民工法律援助站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办结以及正在办理的329件农民工工伤案件,并总结出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工作站在此基础上提出的一份《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研究报告》指出,2004年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
    2023-05-03
    109人看过
  • 完善我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
    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劳动法上的一个重大问题,特别是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单方解除不当,就会损害对方利益,破坏合同的效力和尊严。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合同权包括预告解除权和即时解除权两种。劳动者的预告解除权。《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行使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即辞职权。劳动者即时解除权。即时解除权是指出现法定事由,如试用期内或者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时,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即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不同,用人单位的解除权还存在一种特殊的形式,即经济性裁员。我国《劳动法》规定,经济性裁员的法定许可性条件为两种情形,即: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劳动合同法》明确列举了经济性裁员的四种具体情形,从而使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完善我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
    2023-06-09
    80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发布文号:劳部发〔1997〕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国务院贯彻实施《劳动法》的部署,经过两年的努力,全国城镇企业已经基本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非国有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也有了重大进展。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为形成新的企业用人机制,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依法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也存在着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履行劳动合同不全面、一些政策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促进劳动合同制度顺利实施,有效发挥新型劳动用人机制的作用,巩固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各级劳动行政部
    2023-06-10
    1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不够完善仍存争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引起各方广泛关注,其中诸多具有争议性的条款在数天里成为员工、单位、专家热议的焦点。记者昨天在采访中发现,绝大部分员工、单位、专家认为条例较全面,具体地解释了劳动合同法亟待解释的条款和内容。但也有不少员工、业内人士认为条例解释新法的缝隙仍很大,即新法的部分条款仍未作解释说明或未清晰解释。他们希望相关部门在出台劳动合同法和条例条款解释时,再作进一步解释说明。专家们认为,任何法律法规都是逐步完善的,不能指望一部条例解决所有问题。条例中出现的问题不影响大局。变更期限算不算订一次合同规定:规定劳动合同法和条例均未对协商变更合同期限,算不算订立一次合同作出说明。反响:劳动法专家谈育明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只要员工愿意,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将劳动合同期限进行变更算不算重签合同?如2008年1月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当事人
    2023-06-05
    43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通常,私营企业由投资者自己承担风险,企业所得利润按约定方式分配给投资者。 私营企业的特点包括: 1、以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为主要生产资料,投资者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 更多>

    #私营企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完善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1
      是指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建立社会经济关系。
    • 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3
      有一些施工企业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他们觉得反正现在的施工合同都是套用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没必要修改了。其实不然,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虽然从各方面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一些权利义务,但还有很多是通用条款没有规定的,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
    •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完善劳动合同条款和程序,履行哪些劳动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 如何建立完善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对企业制定的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规章制度提出新的要求。从今年劳动仲裁案件的实践看到,因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程序不合法,执行不到位,致使企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处于不利地位,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况。为了合法、有效地保护企业合法权利,特编写此劳动仲裁建议函,望相关企业能得以醒悟,合法应用法律、法规,规范执行好企业的规章制度,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企业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