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在离婚后如何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7:52:55 366 人看过

夫妻离婚时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

1、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系婚后获得,且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一方在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另一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一、夫妻离婚后各类保险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各类保险分为以下情形处理:养老保险应当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仅限夫妻一方已经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财产保险,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二者都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一方为受益人而非被保险人而取得的利益,应按照个人财产处理,归个人所有。

二、哪些法庭不受理土地纠纷

下列土地纠纷法院不受理: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的。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

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

5、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

6、村委会强制缴纳入户费等费用的纠纷,以及村民要求村委会退还被强制缴纳的入户费的纠纷。

7、村委会及组织,因选举换届、辞职、辞退、开除等,就行使村集体事务管理权产生的纠纷。

三、土地款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

已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未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要全部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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