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
(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
(3)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4)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5)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6)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受到损失,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
(9)审查活动是否合法;
(10)与犯罪有关的财产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共核查。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
要不要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是由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随便做决定的,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的,都必须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才行。当然了,如果对检察院作出的不予起诉的决定存在争议的,也可以让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的。
-
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向检察院
318人看过
-
哪些情形检察院不予起诉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363人看过
-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完成哪些任务?
238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怎么处理案件
102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能变更羁押吗
330人看过
-
检查院审查起诉阶段,检查官提审几次
166人看过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
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8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
-
哪些情形检察院不予起诉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177条规定,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情形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
-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案件适用起诉的规定主要有哪些内容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5目前,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因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强调“宽严相济”。以下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个文件的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八次会议通过)8.正确把握起诉和不起诉条件,依法适用不起诉。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严格依法掌握起诉条件,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于初犯、从犯
-
取保候审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9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时间是一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15日,可以请律师介入了解案情,量刑要根据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
检察院批捕是否属于审查起诉阶段?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08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批捕请求一般是在侦查阶段就会提出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