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青苗所有人所有。
“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被安置人员支付安置补助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金应当支付给被安置人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分配办法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耕地征收补偿费汇总如下:
1)包括四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要求主要用于失地农民。(3)耕地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其具体属性应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判断。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所有者。(2)征用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补偿(一)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属于“其他土地”的建设用地,应当“按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补偿”。此外,“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土地补偿费标准和征收耕地安置补助标准”,但在实践中,参照耕地标准来确定这两项成本太低。为此,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征地区综合地价,随后出台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制定统一的征地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综合地价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要解决征地补偿标准低、地价不一、价格随意性差的问题这些都是突出的问题。但即便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发展,区域地价也变得落后和不合理。因此,我们可以用“不降低农民生活水平”的原则与收集者交涉。
2)农村住房
农村住房按地上物体补偿。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房屋拆迁应当进行合理补偿安置。为解决被拆迁农民的住房问题,应因地制宜给予合理补偿,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在城市和农村的远郊区,我们主要采取搬迁安置的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不仅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房屋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征地标准补偿。”可见,住房补偿与户籍无关。
此时,有些读者可能会感到困惑。因此,我们必须区分两个概念:补偿和安置。补偿和安置往往放在一起,但有区别。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产权的救济,而安置则是对被征收房屋所有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居住的保障。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中,基本上与户籍无关,而是要求安置的权利,即无偿获得安置面积或低价购买安置房的权利。对于安置问题,地方政府可以制定一些法规和政策,更多的法规和政策存在于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中。
对于农村土地和住房的补偿安置,还存在户籍迁出、迁入、承包地的调整和分配、离婚、结婚导致的户籍变更等诸多问题。厘清这一问题是本文所没有涉及的,而处理和解决相关的补偿安置问题,则是普通人所不能胜任的。如果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户籍相关问题,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帮您处理,以免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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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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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拆迁是否有户籍补偿?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6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仅是房屋的价值。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即不得低于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另一种是产权置换,最低按照面积“拆一还一”。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如果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地价和房屋重置成本价。一般来讲补偿是与户口没有关系的,只是与补偿安置的面积有联系。但是在农村因人口较多,所以很多地方针对农村拆迁时,制定的补偿方案会与户口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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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程中户口不在本地的能否获得补偿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8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拆迁房屋的过渡“费”:是指当地在拆迁期间,拆迁征管方对于房屋被拆迁人的“居住权”受到影响时,而给予的补偿; 3、而当事人在户口登记地,是享有居住权的,本人的户口不在本地而房屋拆迁的,对当事人居住权没有影响,所以不会给予该补偿。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具体咨询拆、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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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拆迁法征地补偿征地程序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11一、土地征地流程是什么 土地征地流程是: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3.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如果超过同级人民政府的权限,应逐级上报到有审查权的人民政府; 4.有权审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下发《征地审核与批复》; 5.张贴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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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有户籍没有拆迁补偿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9关键看该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如果是公房且你户籍不在被拆迁房屋内,则没有你的补偿安置利益,如果是私房但你不是产权人之一,同样没有的补偿安置利益,你只有在被拆迁房屋是私房且你是产权人之一,或者你是该房屋拆迁时(无论公房或私房)的实际居住人员,你才可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安置利益。 你的情况未介绍清楚,仍有问题,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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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是中国国籍拆迁赔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7公房拆迁时,按照现有政策需先确定房屋的承租人,由承租人按照政策购买,然后承租人作为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进行拆迁洽商。因你姑姑已经不是中国国籍,且长期不在此居住,其无权承租该公房。你们是否符合承租人条件,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同时,拆迁政策及执行方式比较灵活,在目前产权单位没有明确意见的情况下,该房屋产生的拆迁利益性质待定,利益分配方案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