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法律依据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4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期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判决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刑事诉讼法》第149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鉴定的期间不记入办案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六部委关于《刑诉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3条: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它鉴定时间都应计入办案期限。
二、法院办案期限
1、民事案件: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2、行政案件:
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裁定再审的行政案件,依程序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3、执行案件: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书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上述规定对审限作了具体的限制,但是下列情况下的期间依法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1)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2)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3)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4)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5)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7)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8)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
哪些鉴定期限要记入办案期限
140人看过
-
办案期限指什么?鉴定计入办案期限吗?
388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
148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计入工伤鉴定期限
385人看过
-
办案期限内不计入刑事责任鉴定
54人看过
-
司法鉴定时间计入审理期限或是办案期限中吗
475人看过
委托执行是指因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法院管辖范围内,而由立案法院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的一项制度。 民诉法规定委托执行,目的是为了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委托执行成了执行工作的“顽疾”。... 更多>
-
法院不计入办案期限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04下列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1、公告送达执行法律文书的期间; 2、暂缓执行的期间; 3、中止执行的期间; 4、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的期间; 5、与其他法院发生执行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协调处理的期间。
-
治安案件鉴定鉴定是否计入办案期限上海在线咨询 2021-08-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十二、关于办理治安案件期限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这里的“鉴定期间”,是指公安机关提交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公安机关的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切实提高办案
-
-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是有哪些法律依据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5法律咨询解答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的规定是: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第八十九条
-
税收追征期限如何计算法律依据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