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居间合同解除通过什么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6:21:26 215 人看过

(1)买卖双方(或加居间方、三方)协商,

(2)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居间合同的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二、居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二)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的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同居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非婚同居,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单身男女共同生活。对于这种简单的同居关系,当事人起诉法院解除的,法院不予受理。解决方案只能由双方协商处理。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2、特殊同居关系是指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情况。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民法典禁止的行为,也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法制观。因此,如果配偶与他人同居,一方或双方起诉法院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吗1.当事人只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求法院是不应当受理的,我国法律不保护同居身份关系。2.但是可以起诉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法院应当受理。3.同居关系发生在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同性之间发生的同居关系,不在我国民法典所调整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
    2023-07-04
    230人看过
  • 二手房过户了还能解除合同吗
    二手房过户了还能解除合同吗:不能解除合同。二手房过户后,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一、合同毁约后怎么处理赔偿所谓毁约就是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这种情形属于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合同中一方毁约,守约人可以有两种应对措施:第一,若合同是金钱债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二,若合同是非金钱债务。这种情况下,若过户没有客观障碍的,守约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若过户有客观障碍的,守约方只能选择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二、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能同时行使吗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不能同时行使,只能选择一种行使。主要是因为,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违约金有两种:补偿性和惩罚性。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不能同时适
    2023-03-14
    472人看过
  • 卖方单方面解除二手房合同合法吗?
    合法。当买方银行贷款未获批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麦方可要求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贷款成数的变化不会当然导致房屋买受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房屋买受人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当事人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以贷款成数变化等政策原因为由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房屋买受人能举证证明贷款不足或不成,确实严重影响其履约能力,房屋买卖合同事实上已不可能继续履行,且该履行障碍并非房屋买受人的信用低等个人原因所致,房屋买受人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可以允许。在双方无特别约定时,如果因贷款政策变化等原因确实严重影响买方的履约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符合情势变更原因,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一、哪些情况下买方可以单方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一)因卖方超过合同约定不交房如《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第十条规定:甲方(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该条共
    2023-06-22
    210人看过
  • 什么方式能够解除同居关系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包括协议解除,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了协议解除,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一、遗赠抚养协议的撤销与解除一、遗赠抚养协议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销。二、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的条件:1、双方协商同意使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抚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抚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抚养人经济补偿;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抚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抚养协议,抚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抚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二、过继后
    2023-06-22
    254人看过
  • 合同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吗
    解除权作为形成权,它不需征得对方的同意,仅凭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解除通知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提起诉讼是解除权人意思表示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只不过不是解除权人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而是通过法院以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特别是起诉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而已。因此,起诉状就是解除权行使的通知。载有解除请求的起诉状送达被告时,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无论直接通知还是间接通知,都是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这一意思表示的不同表现形式,且均已到达了对方,符合解除通知的条件,均应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一、法律对于如何解除合同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合同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情形:(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
    2023-02-22
    411人看过
  • 能否通过口头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若双方无争议,口头解除,再办理离职手续,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管书面还是口头都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当时实际上口头上的约定证明比较困难,一旦一方翻脸不认就会存在着不容易证明的情况,建议双方还是签订一份书面的补充协议。口头遗嘱可以继承过户吗1.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通过口头方式立下遗嘱的,要有见证人见证,在口头遗嘱生效的情况下,可以继承过户。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23-07-19
    12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二手房居间合同期满签订怎样的方式解除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4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二手房居间合同。如果有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还有一些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直接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 民法通则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9
      1、协商解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签订解约协议即可。如果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共同协商。例如:双方都不打算继续交易,或有违约方,但和另一方达成了协议,补偿一定金额而另一方不继续追究责任。 2、约定解约。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买方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个特定时间)前支付房
    • 二手房解除合同方法都有哪些方式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3
      是约定解除,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 这种解除要以合同中有解除权条件的约定为前提。这实际上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解除问题上的另一种体现。应该说这三种解除中上述不是真正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导致的,后两种情况下的解除才能被称为真正的解除,其解除权属于形成权。
    • 房产公证法规定二手房居间合同能否解除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3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二手房居间合同。如果有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还有一些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直接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 三方居间解除合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三方签订的居间合同,在三方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是可以解除居间合同的,或者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