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在实践中,只要在确定合伙企业清算人之后,就可以开展清算工作了。一般清算人在进行清算时,都需要清算以下事宜: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同时,在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一、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能要求返还出资吗
企业散伙不能直接要求返还出资
当合伙伙伴无法继续合作下去或合伙企业散伙的时候,合伙人是不能直接要求返还出资的,必须要求经过清算程序后,有剩余可以分割的财产,合伙人才能要求返还出资。
根据《合伙企业法》中的规定,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而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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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因法定原因或约定原因而使得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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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有哪些筹备和安置办法,合伙企业解散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八)争议解决办法、数额和缴付期限(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五)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亏损分担方式;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亏损分担,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协商不成的、分担;(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分担;(二)合伙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