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什么情况才能终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20:32:40 318 人看过

一、合同什么情况才能终止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合同终止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所致,例如债权人单方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第二类是基于合同的目的已经达到,例如清偿、混同。第三类是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合同无效、被撤销。《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将这些原因细分为: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这是合同终止的最主要、最正常的原因,在当事人双方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了债务的情况下,债权债务得到清偿,合同绝对消灭,不会由此产生新的债权债务。

大陆法系称此为清偿,清偿即能达到消灭债权效果的给付。与履行系同义语,区别仅在于,履行是从合同效力的角度而言的,清偿是从合同消灭出发所作的描述。因此,履行规则相清偿规则是相同的。既然民法典已于第四章中对履行规则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所以,在本章中,民法典没有重新规定清偿规则,以使法律简约。

(二)合同解除。大陆法系将合同解除作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方法,视为一种特殊的合同责任。所以,合同解除制度仅限于一方行使解除权的解除,在性质上有别于引起合同消灭的正常原出,故此合同解除不屈于合同消灭制度的范畴。但在我国以往的民法典理论以及立法实践中,从来都以解除权解除和协议解除为合同解除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并且认为合同解除是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原三个民法典对合同解除都加以专门规定即是明证。民法典在解除制度的设计上,一方面遵循了中国民法典的习惯做法,坚持将协议解除纳入解除的规定中;另一方面对两大法系已臻成熟的有关解除权制度予以了吸取,使解除权的法条规定得以完善。进一步地,将解除制度作为合同终止的原因子以定位,使协议解除和解除权解除统一于引起合同消灭的结果之上、两者在性质上的差异由此得到调和。这种立法体例安排可谓最佳选择。

(三)债务相互抵消。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百)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引起合同消灭的情形主要有:其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在合同被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原合同关系即告消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新的损害赔偿之债关系。其一,合同主体消亡。主体消亡并非合同消灭的必然原因,但在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债务性质本身决定,与当事人有不可分离关系的合同中,主体消亡,则合同关系必然消灭。此外,法律规定或省事人约定的合同有效存在期间届满合同消灭。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

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三、合同终止的分类

合同终止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债权合同终止与物权合同终止。根据合同本身的性质,将合同合同终止分为债权合同终止与物权合同终止。

2、法定终止和约定终止。根据合同终止的产生方式,将合同合同终止分为法定终止和约定终止。

3、任意终止和非任意终止。将法定终止进行细分,根据终止是否需要条件,分为任意终止和非任意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劳动合同终止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最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
    2023-03-24
    420人看过
  • 如何才能终止合同
    可以采取下列方法来终止承揽合同:1、履行完毕承揽合同中的义务;2、通过约定或法定解除事由来依法解除承揽合同;3、在一定条件下由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4、由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5、其他约定的或法定的能使合同终止的办法。一、什么是债权担保?有哪些方式可以做债权担保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
    2023-03-23
    301人看过
  • 委托合同终止包括什么情况呢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另有约定。二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有哪些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
    2023-07-26
    16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视为合同终止履行
    一、什么情况下视为合同终止履行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一)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二)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
    2023-05-03
    432人看过
  • 合同终止发生在什么情况下呢
    一、合同终止发生在什么情况下呢合同终止发生的情况是: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合同终止需要赔偿吗终止合同是否要赔偿,应当根据合同终止的原因判断,如果是双方已经完全履行合同的约定,那么双方已经不对彼此负有任何义务,合同终止,任何一方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
    2023-02-13
    192人看过
  • 与终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何种情况下为终止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其区别主要表现在: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3、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合同。
    2023-02-28
    265人看过
  • 哪些情况能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可以终止;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可以终止;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可以终止;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可以终止。什么情况下能更改房屋租赁合同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3、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中
    2023-08-08
    275人看过
  • 租赁期内能否终止合同的情况
    刘某等17人原系某饲料公司正式职工。1996年12月,该公司被某私营企业租赁,租期20年,自1997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租赁协议中有关职工安排的规定是:租赁方需优先安排饲料公司员工15-20名;甲方受聘人员应服从乙方内部工作调动、工作安排,使用不合格者,乙方有权将其辞退,并由甲方另行安置。刘某等17人作为业务骨干被该私营企业择优录用,劳动关系仍隶属饲料公司。2002年10月,刘某等17人与饲料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饲料公司遂终止了他们的劳动合同,并以其属于组织调动没有失业为由不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刘某等人便集体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咨询,寻求法律帮助。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接访后,在对该案件究竟应如何处理意见上产生了分歧:假如饲料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那么饲料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行为对吗?一种观点认为,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该私营企业是整体租赁,自租赁后便改变了饲料公司的
    2023-06-10
    481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员工需要支付违约金才能终止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员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只能在两种情况下同意由员工承担违约金:首先,违约金应在培训服务期限协议中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业主提供的培训费用。雇主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其次,违约金应在竞业禁止协议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雇主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员工就竞业限制条款达成一致,并同意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竞业禁止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工人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雇主负有保密义务的其
    2023-05-07
    240人看过
  • 合同期满,单位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满,单位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终止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
    2023-11-24
    482人看过
  • 合同终止条款什么情况下会生效
    合同终止条款生效的情况: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合同的;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和约定情形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和约定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1、预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迟延履行。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2023-03-30
    331人看过
  • 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是什么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成立合同的约束力。合同的终止,也称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再存在,合同权利和义务一般被消除,承租人和出租人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擅自转租、转让或者出借租赁房屋的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用于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承租人在一段时间内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承租人拒绝修理或赔偿房屋或辅助设备的严重损坏。由于家庭人口增加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出租人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或者出租房屋损坏严重,有倾倒的危险,因此需要重建,房屋管理部门有实际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终
    2023-05-07
    365人看过
  • 交强险终止保险合同有什么情况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保险公司按照规定退还相应保费:被保险机动车依法被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应在被保险机动车规定位置放置交强险标志;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如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交强险的保险期为1年,合同期满,消费者应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出险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报警对于出险后如何应对,北京保监局指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投保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按照保险标识背面的报案电话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及时报警。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同时,被保险人还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和事故调查。保险公司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会书面告知被保
    2023-04-19
    46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合同终止是什么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民法典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
    2023-08-02
    7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合同终止合同属于什么情况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5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合同终止通告是什么情况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2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被告方一方按照此方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要求认为终止合同的,理应通告另一方。合同书自通告抵达另一方时消除。另一方有质疑的,能够要求人民检察院或是仲裁委员会确定消除合同效力。
    • 合同能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3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交易习惯还需要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和不得终止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2.以完全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已经完成; 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