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解除留置有哪些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6 20:20:16 240 人看过

解除留置有哪些程序

解除留置措施的情形包括留置措施到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由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解除留置措施的程序依据解除的情形而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n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n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1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解除限制出境的程序有哪些
    一、解除限制出境的程序有哪些1、当事人的申请,限制出境措施的采取,应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采取为例外。2、申请人的担保,若错误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可能会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因此,当事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同时,应向法院提供可靠担保。3、审查,法院应对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4、裁定与执行,经审查,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应裁定予以准许,并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二、哪些情况下会限制出境限制出境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为保证民事案件的顺利审理和将来有效裁判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得离境的一种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
    2023-06-07
    467人看过
  • 解除监视居住的程序有哪些
    公安解除监视居住的程序如下:(1)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届满时,决定机关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可在监视期限届满前,向决定机关提出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的申请,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向决定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机关在监视居住期届满前,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能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的;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的。解除监视居住37天可以批捕吗监视居住正常37天,犯罪嫌疑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会批捕。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
    2023-08-02
    498人看过
  • 2024留置措施解除条件是什么
    留置措施解除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解除对被调查对象的留置措施的情形包括留置措施到期,经调查后发现不需要留置的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协助。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字。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
    2024-04-01
    377人看过
  • 2024解散公司诉讼有前置程序吗
    一、解散公司诉讼有前置程序吗《公司法》没有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前置程序。但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可以看出,股东代表诉讼提起的前提必须要穷尽内部救济,即在股东向公司提出权利主张而不能实现的前提下,股东才可以替代公司提起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相比,提起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后果要严重得多,依据举轻明重的法律漏洞填补方法,强制解散公司更应该以穷尽内部救济程序为必经的前置程序。《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
    2023-11-28
    452人看过
  • 合同解除程序的条件有哪些呢?
    法定解除有一般法定解除和特别法定解除之分。法定解除条件也有一般法定解除条件和特别法定解除条件之别。前者是适用于所有合同的解除条件,后者是适用于特定合同的解除条件。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抵押借款合同能解除吗抵押借款合同能解除,解除的方式分别可以有约定解除、协议解除或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都愿意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
    2023-06-23
    311人看过
  • 农业种植合同解除有哪些程序
    解除合同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一、不发函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不发函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以下两种方式: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二、民法典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解除合同分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协议解除。1、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
    2023-03-12
    109人看过
  • 留置解除的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解除留置措施之具体要求如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仅具备发放行政调查权的各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设立的各级监察委有权力使用留置这一强制性惩戒手段。同时,针对留置期限,也有明确规定,即为期三个月或特殊情况可延至六个月。需指出的是,《监察法》第四十三条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无论是实施留置还是解除留置措施,均应对此进行充分的集体研究与决策。在县处级以上级别设置的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时,还应上报其上级监察机关审批同意。如果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则务必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并备案。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留置期限还是留置的审批都有严格限制。一般而言,留置期限不应超过三个月;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再度延长但总计不能超过六个月。若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选择留置措施,延长留置时间必须先经省级监察机关批准。而对于一旦发现留置措施不当的情况,监察机关理应及时解除。另外,当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时,如
    2024-05-05
    437人看过
  • 留置传达程序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产生同等的法律效力,适用时应注意: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留置送达什么意思?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的送达方式。受送达对象拒绝接受法律文书是适用留置送达的第一前提。只有在受送达对象拒绝接受法律文书时才可以适用留置送达,在具体执行中不能颠倒两者的适用次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023-07-03
    291人看过
  • 2024留置人员送走程序是什么
    留置人员送走程序是什么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对案件调查结束后,如果需要追究被留置人员刑事责任的,监察机关就会将留置人员移送到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进行羁押。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一)处理。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决定。(二)建议。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三)问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权限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移送起诉。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被调查人、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依法对被移交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
    2023-11-27
    484人看过
  • 公司法有哪些前置程序?
    公司法规定了具体下列前置程序:1、穷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2、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与撤诉之司法审查。最重要的是公司内部救济,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拒绝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释义】本条是有关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的规定。本法第
    2023-06-19
    164人看过
  • 2024如何解除合同及解除合同程序
    如何解除合同及解除合同程序解除合同可以采用单方解除、协议解除、行使解除权、法院仲裁四种方式。(一)单方解除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民法典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民法典第564条规定: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3.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
    2024-04-05
    299人看过
  • 劳动关系要解除程序有哪些内容
    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如下:1、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否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生效。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也应当提起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2、过失性辞退的,单位针对劳动者违规违纪、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必须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和确认客观事实,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让其确认或提出异议。3、与同事做好交接工作。4、单位结算工资,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关系解除仲裁需要多久?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
    2023-07-24
    466人看过
  • 强制戒毒提前解除程序有哪些呢
    1、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2、诊断评估3、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提前解除强制戒毒转为社区戒毒申请书申请人:xxx,系吸毒人员之母,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申请事项:请求公安机关对xxx给予提前解除强制戒毒转为社区戒毒。申请事由:xxxx年,xxx自染上毒瘾后,于xxxx年xx月xx日被公安机关收监于xx县戒毒所强制戒毒。期间,xxx已为其吸毒而深陷深渊的悔过进行忏悔,表明其以后要远离毒品戒掉毒瘾的决心。因申请人年事已高并患有xxx等其他老年人常患的严重疾病,加之家中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导致家庭异常贫困,故急需xxx回来照顾申请人。申请人
    2023-06-02
    104人看过
  • 了解解除合同程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责任
    一、了解解除合同程序解除合同的程序分一般程序和特别程序。1.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在法律无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程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按一般程序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首先应当通知对方,即以明确的方式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除法律法规对解除合同有特别规定的程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对于一般合同来说,当事人之间完全可以按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变更和解除合同,而不必经特别的批准或登记。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责任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有,强制继续履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1.强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
    2022-05-30
    2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办解除留置程序要几天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4-16
      留置结束移交检察院的时效一般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案情特殊复杂,监察机关可以申请延长留置期限,最长可以是六个月。在留置结束后,认为当事人构成犯罪的,会移送给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对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想解除“留置留”, 怎么解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1
      如何处理需要根据案件的后续调查来判断。 (一)采取留置措施后,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决定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后,监察部门应当解除留置措施,并将留置人员移交检察机关; (2)取留置措施后未发现犯罪行为,监查部门认为可以解除留置或者留置期限届满后; 应当撤销案件,解除留置措施;虽然不移送司法机关,但仍可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党内处分,对被调查人和所在单位提出监督建议。
    •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2
      1、解除权是当事人以单方的意思使合同失效的权利,按其性质来说,不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2、《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对行使解除权的程序作了规定: (1)通知对方 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解除
    • 有哪些程序可以解除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19
      合同的解除程序有以下几种: 1、协商解除的程序,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解除协议; 2、约定解除的程序,法定解除事由成就,当事人提出解除主张,协议解除; 3、起诉解除的程序,当事人提价起诉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执行生效裁判等。
    • 企业解散申请有哪些前置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24
      企业解散申请审批没有前置程序,企业解散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同意企业解散的,企业进入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