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股票上需载明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10:41:52 138 人看过

记名股票上需载明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和成立日期;

2、股票的种类、票面金额、代表的股份数和编号;

3、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和公司的盖章;

4、如果是发起人的股票的,要标明发起人股票的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记名股票的特点是什么

记名股票有以下特点:

(一)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

(二)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

(三)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

(四)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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