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8:02:17 468 人看过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在冻结期内的是可以出租的。房屋征收方案公告后,会有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在这个冻结期内虽然不可以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但是可以进行租赁活动。但是如果已经超过了冻结期要准备开始拆迁的房子是不可以出租的。

一、老公家拆迁我户口没迁过去有什么影响

首先就房屋补偿来讲,可能这个补偿本身是没有你的份额的,但是如果你户口在这儿的话,可能相关的安置权益,安置面积,安置补偿等可能会有一些你的部分份额。如果说户口还没有迁过来,应该是没有用了,因为在拆迁开始的时候,都有一个计算或者是认定被安置人员资格的时间节点,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间,那么户口就冻结了,就不能够再迁移了。

二、安置房可不可以出租

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子一般有以下情况:违法建筑、安全存在隐患、本身不属于住宅,而安置房不在法律禁止的范围内,因此是可以出租的。但是需要注意,只有在获得产权证明之后才可以将房屋出租或者买卖。有些地区规定了经济适用房不可以进行买卖或者租赁,但是安置房没有相关规定,如北京市。

三、拆迁是必须要发布公告吗

拆迁公告是公布依据拆迁相关政策、法令采取的拆迁行为的对外宣布、通告行为。

同时拆迁公告也是该区域内的拆迁冻结的时间判定节点,在拆迁公告下发后,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和房屋户口将被冻结,无法进行入户、过户等动作,至拆迁结束。

拆迁公告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的拆迁行为后,向被拆迁人告知拆迁决定的方式,同时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及其补偿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所以掀起补偿方案是需要公告的,如果不公开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公开。从公示到拆迁—般要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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